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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今年煤炭去產能將超1.5億噸 地條鋼退出
國家發改委日前發布的《2017年鋼鐵煤炭行業去產能工作意見》提出,2017年煤炭行業緩解過剩產能將達到1.5億噸以上,全面關停鋼鐵行業落后生產設備。一批在安全、技術、規模、環保、經營等方面不達標的鋼鐵煤炭企業將堅決退出市場。
發改委表示,2017年去產能任務仍然很重,要抓住處置“僵尸企業”這個牛鼻子,運用市場化、法治化辦法去產能,更加嚴格執行環保、質量、技術、能耗、水耗、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堅決淘汰落后產能,控制新增產能。同時,統籌抓好產能退出、職工安置、資產處置、債務處置、兼并重組、轉型升級、優化布局、供需平衡和穩定價格等重點工作,促進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根據規劃,2017年將退出煤炭產能1.5億噸以上,實現煤炭總量、區域、品種和需求基本平衡。加快推進兼并重組、轉型升級,實現產業布局進一步優化。
據介紹,2017年煤炭去產能企業的范圍將進一步擴大。對于停產、連年虧損、資不抵債,沒有生存能力和發展潛力的“僵尸企業”,目前仍停工停產且不具備復工復產條件的,以及經復工復產驗收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等要求的,以及未經驗收擅自復工復產的,將納入2017年去產能范圍。
另外,對于達不到安全、環保、質量、技術等強制性國家標準,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拒不執行停產整頓指令仍組織生產的煤礦,超層越界生產或建設拒不退回的;開采范圍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區域重疊的煤礦等,將納入去產能范圍。
同時,在區域分配上,晉陜蒙寧等4個地區產量在30萬噸/年以下,冀遼吉黑蘇皖魯豫甘青新等11個地區產量在15萬噸/年以下,其他地區9萬噸/年及以下的煤礦,將納入2017年或2018年去產能范圍。
其中,對于產能小于30萬噸/年且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煤礦,以及產能在15萬噸/年及以下且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煤礦,則要求在事故發生當年內淘汰。
鋼鐵方面,發改委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地條鋼”產能徹底退出,2017年退出粗鋼產能5000萬噸左右。全面關停并拆除400立方米以下煉鐵高爐、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30噸及以下煉鋼電爐等落后生產設備。對因法院查封、資產抵押等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要采取斷電斷水、拆除輔助設備等措施封存裝備,確保不再恢復生產。
為保障2017年去產能工作順利實施,發改委將進一步落實好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使高污染、高排放企業付出更高成本,促進企業提升技術水平。嚴格控制對違規新增產能的信貸投入,加大對兼并重組煤炭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能產生整合效應的兼并重組項目采取銀團貸款等方式,開展并購貸款業務。對符合并購貸款條件的兼并重組企業,并購交易價款中并購貸款所占比例上限可提高至70%。
發改委表示,對列入2017年去產能任務的煤礦將予以公示,并將先行停產,倒排關閉進度,確保在8月底前全部實現停產,11月底前退出。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煤炭 退出 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