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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應急辦:買賣天價黃唇魚不實 實為赤嘴鮸魚
黃唇魚
5月9日上午,汕頭市政府應急辦官方微博發信息稱,“漁船在廣東南澳海域捕獲天價黃唇魚”的報道不實。后經辨認,該魚確認為“赤嘴鮸魚”,于當天晚上以7888元售賣出去,并不存在網上所稱“347萬售賣”。
對照《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發現,該名錄未將“赤嘴鮸魚”列入保護名錄,而屬于鱸形目石首魚科的黃唇魚則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傳言】
近日,多家媒體報道稱,5月4日,一艘福建漁船在廣東南澳海域捕得一條重122斤的金錢鳘(即黃唇魚,又稱“金錢鮸”,“鳘”、“鮸”二字通用)。最終,一名深圳顧客以每斤2.85萬元的價格購買黃唇魚,總價達347萬。
相關報道還稱,據老漁民介紹說,金錢鮸在解放前,溫州沿海各地常有捕撈,視為上等大補品,尤其是魚膘(俗稱“魚膠”)甚為珍貴,素有“貴如黃金”之說。
金錢鮸主要產區在廣東沿海與閩南漁場。魚鰾上部粘有肥厚的膠原蛋白,以金黃色,鮮艷有光澤和鼓狀波紋為上品。
【辟謠】
汕頭官方:該魚確認為“赤嘴鮸魚”,以7888元賣出
5月9日上午,汕頭市政府應急辦官方微博發信息稱,該報道信息不實,所用配圖是汕頭市自駕游愛好者協會自駕游活動時的相關照片。
該微博辟謠稱,4月23日,上述協會在南澳島帶領車主出海體驗海上捕撈項目時捕捉到一條大魚。當時該協會的微信公眾號推送中采用的是“疑似‘金錢鮸"這一說法,且魚重量為45斤,并非122斤,后經辨認,該魚確認為“赤嘴鮸魚”,于當天晚上以7888元售賣出去,并不存在網上所稱“347萬售賣”。
此外,微博還附上了汕頭市自駕游愛好者協會的蓋章聲明。聲明寫道:“現我協會正式聲明,相關相片為協會在南澳島的車主活動,捕獲的大魚亦非金錢鳘(鮸)。”聲明責令有關媒體即使撤銷有關相片并向協會致歉,同時保留追究有關媒體失實報道法律責任的權利。
專家:黃唇魚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不能捕售
5月8日晚,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海洋學院王亞民教授王亞民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報道中所提到的黃唇魚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水生生物)。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無論是捕撈,還是運輸、出售、購買國家重點保護動物,都屬于違法犯罪行為。
王亞民表示,黃唇魚是中國獨有的物種,野外數量已經非常稀少,相關科研進行得也很少。王亞民提醒,漁民如果捕獲黃唇魚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水生生物),應該第一時間聯系漁政等監管部門,進行報備,由漁政等部門來處理。活體一般放生,對受傷的進行救助,死亡的,進行其他處理,而不會進入市場,進行銷售。
澎湃新聞對照《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發現,該名錄未將“赤嘴鮸魚”列入保護名錄,而屬于鱸形目石首魚科的黃唇魚則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編輯:梁霄
關鍵詞:汕頭 應急辦 買賣 天價 黃唇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