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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日保:律師隊伍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律師隊伍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全面依法治國作了一系列重要論述,并多次對律師工作和律師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確要求。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為律師隊伍的建設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 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講話中深刻指出,律師隊伍是依法治國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大力加強律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作為律師從業的基本要求。律師隊伍要把堅持黨的領導放在首位,堅決貫徹黨的重大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特別是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決策部署。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定理想信念,弘揚法治精神。要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黨員律師的先鋒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湛的律師隊伍。按照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完善律師行業黨建工作體制,根據專業性高、服務性強、分散度大等行業特點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黨建活動,不斷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律師事務所應堅持政治學習和法律業務學習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以黨建帶業務,避免“兩張皮”。律師事務所要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深刻學習領會中央精神,自覺把執業行為融入國家經濟社會建設大局大勢中,緊緊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因勢而謀、應勢而動、順勢而為,打造律師行業品牌。
二、 積極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生動實踐
2015年9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強調充分發揮律師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對深化律師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2016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和《關于從律師和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的意見》,強調要重視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作用,加強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2016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的意見》,強調發展壯大涉外法律服務隊伍。
改革是律師事業發展的根本動力。律師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牽一發而動全身,改革的成效直接決定著律師事業的長遠發展。廣大律師應樹立改革思維,重視改革、擁護改革,通過改革解放和發展生產力;要積極投身改革,把自己擺進去,從每一個案件做起,把每一個案件辦成精品;要精準施策,圍繞律師執業保障機制、律師執業管理、隊伍建設等重點問題推進改革。律師事務所和廣大律師要嚴格遵循《律師法》以及新修訂的《律師職業管理辦法》、《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開展業務活動,加強內部管理和執業監督。
三、 堅持執業為民
要充分發揮律師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及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運用訴訟和非訴訟手段,融入地方社會治理實踐,深入農村、深入社區、深入群眾,發揮矛盾潤滑劑和調節閥作用。廣大律師要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工作,關注保護弱者,推動法律服務志愿者隊伍建設。廣大律師要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根本導向,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圍繞重大民生項目組建專業團隊、提供專項服務。
四、 切實加強自身建設
“打鐵也需自身硬”,律師依法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也要嚴格要求自己依法依規辦案。律師隊伍要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法律業務素質,外樹形象、內強素質,以法為業、以律為師。要培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律師執業精神,踐行“忠誠、為民、法治、正義、誠信、敬業”為主要內容的職業道德修養,嚴守底線。在執業中堅持“知行合一”:“知”就是要學法、知法,提高法律服務專業化水平;“行”就是用法、守法,要深接地氣,把法律的規定貫徹落實到執業活動各個環節,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推動法律的公平公正實施。
(作者系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政協委員,浙江朗銘律師事務所主任)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王日保 律師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