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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融資不能突破法律底線
近年來,由民間融資導致的社會熱點事件多發頻發,經常牽動著社會的神經。
民間融資暗藏著的法律風險、甚至是違法犯罪行為的增加,這與不久前在沿海發達地區的一次調研了解到的情況相吻合。在那次調研中發現,許多中小民營企業家都反映其對投融資有巨大的需求,卻對于其中的法律風險一知半解或有僥幸心理。
事實上,投融資環節正成為企業犯罪風險很高的領域之一。例如有司法機關就提及在近年的辦案中碰到這樣的情況:房地產行業對資金的融資和使用數額巨大,周期也長,大部分企業主要還是向銀行進行貸款。隨著近些年經濟形勢的變化,銀行在貸款收緊之后,一些企業為了能夠拿到銀行貸款,會鋌而走險采取虛報相關項目和資料的方式取得貸款。這種行為無論最終企業的資金鏈是否斷裂,哪怕是投入正常的開發經營之中,但騙取銀行貸款的刑事法律風險已經在所難免。
現實中,有的企業不走正常的融資渠道,而是向社會高息攬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有假借辦企業之名,實質上進行的是集資詐騙;有的資金管理混亂,非法挪用、侵占現象突出;還有的則干脆就是在騙取銀行貸款。當前企業融資存在的許多亂象,特別是其中可能帶來的社會不穩定因素和企業經營風險,應當引起政府與企業家們的共同警覺。
不可否認的是,在經濟面臨下行壓力的時期,許多中小民營企業出現了經營困難,對融資的需求存在巨大缺口。但是現實中,由于缺少足夠的擔保、抵押品或企業經營上的一些不規范,導致盡管國家出臺了大量支持這些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銀行往往出于資金安全的考慮而在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上推三阻四。由此造成的融資難、融資貴,把它們推向諸如高利貸這樣法律與政策的灰色地帶。
經濟問題的解決有其自身的邏輯,但絕不能突破法律這一底線。實際上,民間融資本身是企業正常的經營行為,但風險與收益總是相伴隨行,做出融資這一決策本身就包含了對承擔風險的承諾。因此,問題的關鍵不在于消滅風險,而在于管控風險。這就意味著企業必須要按照正規的法律程序和規范依法融資,同時也要建立起一套完整制度來規范融資資金的使用,在資金使用過程中要定期審計審查資金的去向。
特別是在互聯網經濟風起云涌的今天,中小企業家因參與互聯網金融的民間借貸而涉案的已不罕見,因此及時給企業家們在投融資領域補上法律風險這一課已是當務之急。靠法律給企業家們攔上一道防火墻,這不僅是在維護金融穩定,也是給以企業家為代表的實體經濟筑起穩健安全發展的屏障。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融資 法律 民間 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