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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芝擬為美國子公司申請破產
近日,處于經營重組期的東芝公司已進入最終協調,擬最快在月內美國核電子公司西屋電氣(WH)申請適用《美國聯邦破產法》第11條。
報道指出,此舉旨在通過WH的破產處理來防止在美核電業務損失的進一步擴大。為加快重組,東芝將在2016財年內確定損失,加緊徹底改善財務基礎。
據悉,日本瑞穗銀行和三井住友銀行等主要交易銀行也紛紛支持東芝月內申請破產。然而東芝計劃30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以獲得對拆分半導體業務組建新公司的批準,也有高層擔心申請破產可能對大會議事造成影響。
有分析認為,美國政府因擔心就業也對破產處理面露難色,協調可能推遲至4月。不過據估計,即便出現這種情況,東芝也將在4月11日提交再次推遲的2016財年前三財季報表前提出申請。
東芝對WH提供約700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433億元)的債務擔保,據估算申請適用破產法將產生約3000億日元規模的追加損失。總損失額可能高達1萬億日元規模,但通過破產處理可以確定總損失額。
據了解,東芝從2月開始討論申請適用破產法,在宣布再次推遲提交財報的3月14日記者會上,社長綱川智承認破產是“選項之一”。東芝可能是在與負責提供建議的顧問等反復商議后,得出了盡快申請較為有利的結論。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東芝 申請 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