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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將文交所開展的藝術品經營活動納入監管范圍
記者近日從文化部獲悉,針對當前藝術品市場的一些亂象,文化部將繼續加強藝術品市場管理執法工作,重點加強對各類以藝術品為標的物的投資經營活動的監管,將文化產權交易所開展的藝術品經營活動納入監管范圍,嚴查違規經營行為,防范藝術品金融風險,規范藝術品市場秩序。
2016年,文化部修訂出臺了《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建立了內容準則和明示擔保、盡職調查、信用監管等制度,做到明碼標價,信息全面真實,交易記錄保存完整,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促進公開透明交易,為藝術品市場規范發展奠定了法治基礎。
根據《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藝術品經營單位不得以非法集資為目的或者以非法傳銷為手段進行經營;未經批準,不得將藝術品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以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今年年初,文化部專門組織召開了文化產權交易所藝術品經營管理工作座談會,要求各類文化產權交易所認真貫徹執行《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依法依規開展藝術品經營活動,守法規范經營,切實防范藝術品金融風險,共同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相關負責人透露,針對藝術品市場存在的制假售假、虛假鑒定、虛高評估、交易不透明等問題。近期,文化部也查辦了偽造藝術品的重大案件。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文化部 文交所 藝術品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