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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教師退休待遇應向公辦看齊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7日電(記者 何文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規定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非盈利性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但是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務的營利性民辦學校,在這樣的規定下,義務教育階段和選擇申請非盈利的民辦學校教師能否與公辦學校教師享受同樣的待遇。”在3月5日教育界的分組討論上,全國政協委員張杰庭提出建議。
“目前,民辦學校教師享受的權利與公辦學校教師相比,相差很大。”張杰庭在調研中了解到,以北京的退休教師為例,同樣的教齡、同樣職稱的教師,從事相同的工作,公辦學校教師退休后待遇比民辦學校教師高出一倍以上。
“民辦教育要健康發展,需要引導和鼓勵優秀人才從事民辦教育工作,就必須保障非營利性的民辦學校教師與公辦學校教師享有同等權利。”為此,張杰庭呼吁,政府姚給予申請非營利性的民辦學校退休教師相應補貼支持,保證教師退休后享有同等待遇。
“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真正做到在全社會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讓教師成為全社會受尊重、值得羨慕的職業。” 張杰庭說。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民辦學校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