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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李冬玉建議產權保護相關政策必作于細
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怎樣給百姓吃顆“定心丸”
全國政協委員李冬玉建議產權保護相關政策必作于細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8日電(記者 顧書亮)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怎么辦?這個話題一直備受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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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明確了產權保護10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并在多處對于公眾關心的土地與房屋財產問題,作了說明和安排。
如何變藍圖成現實,給百姓吃顆“定心丸”?全國政協委員、民建陜西省委會主委李冬玉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應加快完善產權保護相關政策,消除“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動各項改革舉措真正落地、見到實效。
“對于《意見》中提出的,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部分問題,例如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何續期,土地、房屋等財產征收征用范圍如何界定,國家補償的范圍、形式和標準等問題還需要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同時,《意見》中提出的完善物權、合同、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制度,清理有違公平的法律法規條款等任務不屬于各省事權范圍,需要國家層面盡快推動落實。”李冬玉委員把話鋒一轉。
“如果說民生改善為經濟發展提供了有效的激勵機制,那么完善產權保護則是為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構筑透明性擔保的制度體系,是供給側改革由意愿共識邁向行為共識的基礎保障。”李冬玉委員指出,“國家應進一步細化明確各項任務的牽頭負責部門,抓緊出臺相關配套文件,同時對于需要頂層設計明確的事項,應加快對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完善,例如盡快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明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屆滿后土地續期的實施細則和出讓金收取標準。”
李冬玉委員進一步建議完善土地、房屋等財產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使用的公共利益范圍,完善國家補償制度;完善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法律法規,研究農村集體產權確權和保護等相關法律問題,加快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修訂完善工作等,以便于各地在落實產權保護制度方面有章可循。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全國政協委員李冬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