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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強:民族文化,我們的魂
中共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文化自信”發表了多次重要講話,提出了許多新的要求,體現了加強文化建設和弘揚民族精神的國家意志。改革開放以來,我們以開放的姿態學習和吸收外來優秀文化,但在我國常態化的文化教育和生活中,還應強化民族傳統文化的保護和教育,在學習外來文化為我所用的同時,立足于本土民族文化傳統,將外來的文化藝術進行民族化的改造與運用。
席強
中央民族樂團《絲綢之路》民族音樂會現場
新中國成立以來,《梁祝》《黃河》《紅旗頌》等經典作品就是釆用西方音樂形式進行民族化創作的楷模,這表明,應用外來藝術形式創作時,還應該以樹立我們民族自己的藝術風格和精神風貌為己任。為此我建議,在制定了有關保護和傳承民族文化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內容后,還需要各級相關部門嚴格按照有關制度去認真做好民族文化具體措施的落實,在逐級責任制的監督制度下對民族文化加以保護和建設。規劃制定民族文化教育發展綱要時,應該將民族文化的有關內容進行科學的規范和管理,特別是涉及民族音樂專業化教學、創作等有關內容時,更應該從繼承傳統的角度去規范,形成可持續發展的科學模式。與此同時,還希望能夠將民族文化的傳承發展作為國家戰略層面的政策性法規來具體實施,切實保障民族文化在改革發展中的各項利益。
民族音樂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貫徹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等發布的《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時,如何領會傳統文化的傳承發展內容是十分重要的。《意見》中講到要“著力構建有中國底蘊、中國特色的思想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具體到如何傳承優秀民族音樂這一現實課題,我們經過幾代人的探索和實踐,始終在著力解決民族音樂傳統實體的傳承問題,從而使民族音樂的改革創新得到歷史性的變化。
在解決“傳統”與“現代”這兩個本質上有重大區別的音樂繼承問題時,我們應該對此給予深刻反思和高度重視,使得民族音樂“在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堅守中華文化立場、傳承中華文化基因”的本來面貌時,不能丟棄自我而一味迎合外來文化的滲透,這是國人在堅守民族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底線,也是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最基本原則。這就需要國家層面的主導與支持。比如可以在文化、教育等有關部門的主導下,集中全國的民族音樂專家學者,就專業音樂教育體系和學術體系進行政策性和行政性指導,并進行法規性的制度建設,使民族音樂傳承真正在文化教育體制中得到落實,并組織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民族音樂理論專家成立督導組,使民族音樂從理論上和技術上進行教學植入和管理,從理論與實踐上進行推廣普及和應用。目前,這方面的學術研究已有現成的經驗和成果積累,還需要頂層設計和指導,使民族音樂真正走進課堂、落實到實踐。
我們還應該培養一批懂得民族音樂、熱愛民族音樂的繼承人,在“吸收外來、面向未來,汲取中國智慧、弘揚中國精神、傳播中國價值”的民族音樂教育中,落實民族音樂的人才培養計劃。大多數專業藝術院校和民族音樂表演團體都應該為繼承民族音樂的事業而設計切實可行的規劃目標,尤其是對傳統民間音樂如何轉化為現實舞臺藝術表演應用與服務,讓音樂工作者們都成為熱愛民族、珍惜傳統的未來繼承人,使民族音樂真正得到歷史性的繼承。
魂在人在、魂失人散,民族文化就是我們的靈魂,為了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請保護好我們的文化魂魄!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中央民族樂團團長。)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席強 民族文化 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