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21日電 據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官方微博消息,2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對被告人楊棟梁判處有期徒刑15年,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對楊棟梁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2002年至2015年,楊棟梁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849萬余元。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國家安監總局 楊棟梁 受賄 被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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