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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門執法查封一地下室租住33戶的人家
上海一小區的地下室里竟住著33戶人家。
2月19日,上海虹口公安、消防、城管等多部門聯合行動,對該地下室的規模性租賃房進行拆除和搬離,并進行查封。
這座違規住33戶人家的地下室位于上海天通庵路657弄。2月19日8時許,不時有住戶從地下室拎著大包小包走出來。走進地下室,燈光昏暗,消防通道堆滿雜物,一米寬的走道上還有住戶晾曬的衣物。
據上海虹口警方介紹,通過房管部門查詢,該處規模性租賃房面積在1000平方米左右,屬于個人產權,在房屋用途上明確規定不能住人,且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盡管該地下室的“房屋用途”明確規定不能住人,房東仍然擅自將其分割出租。
“我是在網上看到(房屋出租)信息搬過來的。每個月房租1000元,單間,同地段租不到這么便宜的。”一名男住戶稱,搬離地下室后準備先把行李搬到朋友家,再開始找新的房子。而除了獨自居住的年輕人,住戶里還有三口之家。
“多數都是務工者,工作地點也都在附近。租金大都在1300元至1600元,房東把它(地下室)分割成33戶,居住人數可能不止這些,比如有些人覺得租金貴,就會再叫人住進來分擔房租。”小區所在的廣中街道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街道正在督促房東將押金退還,確保每戶人家能領到300元的臨時過渡經費,工作人員也會幫助住戶尋找合適的房子。
澎湃新聞記者從虹口警方獲悉,該地下室隨小區建成,起初閑置,此后被小區居民李先生購買用于個人投資,交易時其房屋用途明確規定不能住人,李先生對此還曾簽過承諾書。兩年前,劉某將地下室承租做起了二房東,然后擅自將其分割,對外出租。公安、消防、街道等部門在前期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后,曾多次告知房東整改,消防部門還開具了“限期責令整改通知書”,但房東拒不整改。
2月19日上午,虹口區公安、消防、安監、城管、房管等多部門聯合行動,對天通庵路657弄地下室的規模性租賃房進行拆除和搬離,并對該處場所進行查封。目前,房東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控制,相關處置工作仍在進行中。
上海虹口警方介紹稱,“我們通過房管部門查詢,該處規模性租賃房面積在1000平方米左右,屬于個人產權,在房屋用途上明確規定不能住人,且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房東擅自將地下室分割成33戶,存在嚴重的消防安全隱患。”
近日,虹口區公安、消防、安監、城管、房管等部門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大整治。重點檢查“底店上鋪”場所、沿街商鋪、集貿市場、小作坊及含住宿的單位場所,人員密集場所中汗蒸、足浴、洗浴、美容、賓館、飯店、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養老機構以及出租房屋等場所。
2月16至18日,虹口全區共出動檢查人員1620人次,排查單位3211家次,發現隱患5156處,當場整改隱患4912處,拆除違章面積1460平方米,拆除店鋪上層閣樓196個,清退人員321人,收繳鋼瓶142個,查封單位37家,“三停”單位8家,擬處罰單位5家。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地下室 查封 人家 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