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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印發青海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新年前夕,省政府印發《青海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強調要以保護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畜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強化土壤污染源頭控制,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對農用地、牧草地、建設用地實施分類、分區、分用途的科學管控與治理,系統推進土壤污染防控,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美麗新青海提供安全的土壤環境保障。
《方案》確定,2017年,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以農用地、牧草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制定全省土壤詳查工作實施方案,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8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19年底前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2020年底前查明牧草地土壤高背景值區域的范圍、分布和牧草地土壤受工業人為污染影響的面積、分布及其對畜牧產品質量的影響。
《方案》要求,科學劃定農用地類別。以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為依據,嚴格按照國家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指南,將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劃為優先保護類,輕度和中度污染的劃為安全利用類,重度污染的劃為嚴格管控類, 2020年底前,建立全省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嚴格管控耕地分類清單,納入省級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分別采取管控措施。切實加大優先保護力度。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各市(州)要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除法律規定的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外,其他任何建設均不得占用,特別要加大湟水流域西寧至樂都段富硒耕地和黃河流域貴德至循化段富鍺土壤保護力度,促進地方特色農產品的開發;繼續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力度,將全省9個產糧(油)大縣的優先保護類中低產田改造提升為高標準農田;強化產糧大縣土壤環境保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湟中縣等9個糧油大縣縣級政府要制定土壤環境保護方案,建立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和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保護制度。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土壤污染 青海省 保護 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