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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霾“紅警天”企業違規排污 洛陽多名干部受處分
新華社鄭州2月7日電(記者張興軍)在啟動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的情況下,仍有多家企業違規超標排污——因為履職監管不力,河南洛陽市下轄孟津、新安等縣多名干部受到從誡勉談話到行政警告等不同程度黨政紀處分,一家企業被罰款70萬元。
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1月初,洛陽市持續遭遇重污染天氣,并啟動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盡管如此,環保督查仍然發現當地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存在落實不力現象,包括孟津等縣區的一些企業“頂霾作案”,環境違法問題突出。
環保督查通報顯示,孟津縣洛陽鴻吉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孟津縣洛陽大洋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新安縣洛陽萬基電廠和洛陽萬基炭素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洛龍區洛陽師范學院拆遷工地5家企業和單位,存在未按要求停工、停產,污染物超標排放,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不完善等問題。發現問題后,相關部門立即下達督查專報或立案調查,要求其按標準和時限立即整改,并對超標排放的新安縣洛陽萬基電廠處罰款70萬元。
針對監管不力問題,洛陽市責令孟津縣工信局局長、孟津縣常袋鎮主管環保副鎮長寫出深刻檢查;對多名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給予新安縣發改委、孟津縣送莊鎮等部門或單位多名駐廠監管人員進行通報批評、行政警告等不同程度處分。
編輯:秦云
關鍵詞:企業違規排污 洛陽 干部受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