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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弟:創新載體機制發揮民主監督作用
——上海市靜安區政協的實踐與思考
■把協商民主貫穿于民主監督履職全過程,以平等對話、實事求是、開誠布公的原則,多提建設性、操作性強的意見和建議,讓民主監督成為支持幫助政府部門改進工作的“助推器”。
民主監督作為人民政協三項職能之一,與其他監督形式相比,監督主體更具公信代表力,監督內容更加豐富廣泛,監督手段更加靈活多樣,對于促進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推動工作落實落地,有著不可替代的獨特優勢。然而,由于種種原因,相對于政治協商和參政議政而言,民主監督工作仍面臨著邊界比較模糊、機制不夠完善、參與不夠廣泛等現實難題,制約了該項職能的有效發揮,影響了政協履職效能。
針對上述難點問題,上海市靜安區政協積極探索破題,從2010年開始,持續開展了以“啄木鳥行動”為主要抓手的民主監督創新實踐,取得了較好成效,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設計監督載體,推動委員參與全覆蓋。靜安區政協“啄木鳥行動”起于2010年,其時正值上海世博會籌備,為響應區委、區政府針對區域內各類治安頑癥問題,提出“三年治安頑癥治理”專項部署,區政協根據自身優勢,主動跟進,連續開展了以“發現問題、提出建議、督促整改”為主要內容的“啄木鳥行動”。工作推進中,靜安區政協認識到,民主監督工作關鍵在于充分調動全體政協委員的參與積極性,增強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自覺意識。為此,區政協將參加“啄木鳥行動”作為委員年終履職考評的重要依據,參與范圍從起初的部分專委會逐步擴大到全體委員,活動效果和影響力不斷增強。隨著全體委員參與民主監督的熱情持續高漲,區政協“啄木鳥行動”已經連續兩年實現委員參與的“百分百全覆蓋”,已經成為委員心目中每年雷打不動的“必修課”。
二是強化問題導向,緊盯矛盾短板不回避。靜安區政協“啄木鳥行動”堅持問題導向,每年緊跟全區的重點工作設計監督主題,從“治安頑癥治理”逐步擴展到“招商環境與服務”、“中小道路市容環境”、“食品衛生與安全”、“智慧城市建設”、“城市運行安全”、“國家衛生區創建”、“市文明城區創建”等領域。在活動開展過程中,區政協要求委員做到集中暗訪與日常發現相結合,不僅積極參與集體視察活動,更提倡從身邊發現線索,為更準、更實、更全面地反映問題打下了基礎。通過參與政協組織的“啄木鳥行動”,“啄問題、盯短板”已經成為區政協委員一種自覺的監督行為。
三是注重成果轉化,立足建言獻策顯作為。靜安區政協“啄木鳥行動”注重“查議”結合,每次現場監督結束后,組織不同形式的座談討論,邀請相關專委會、界別、受監督部門一起參與。將問題與建議逐一對應、認真梳理,并以專報的形式報送區委、區政府。專報得到區委、區政府領導批示肯定和相關部門的認真辦理。這種重查找問題、更重提出建議的方式,不僅提高了問題反映的準確性和針對性,還有效避免了政府職能部門的抵觸情緒,更讓政協委員深刻體會到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意義所在。2015年,區政協聚焦“社會治理”主題,組織百余名委員深入全區各街鎮開展監督視察,并通過市政協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關于修訂《上海市街道辦事處條例》、完善社區工作者薪酬體系等建議,被市有關部門充分采納,有力助推了上海“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改革成果落實落地,體現了政協委員應有的擔當作為。
目前,靜安區政協“啄木鳥行動”已經形成了一整套常態長效的工作機制,成為了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一項特色品牌,贏得了被監督部門的理解支持和廣大群眾的認可好評,很多職能部門和街鎮社區還主動邀請政協委員前來監督。在不斷深化“啄木鳥行動”過程中,我們也加深了對民主監督工作的思考領悟。
一是民主監督要跟進黨政中心,寓監督于服務之中。政協工作要以黨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點工作為中心。政協的民主監督應當自覺樹立起“跟進助推”的工作理念,堅持黨政工作推進到哪里,政協工作就跟進到哪里,民主監督就開展到哪里。尤其是要善借黨委的勢、借政府的力,主動爭取黨委的領導、政府的支持。要選擇“十三五”發展的熱點、改革創新的重點、構建和諧的焦點、涉及民生的難點開展好民主監督工作,精準助力黨和政府科學施策,在循序漸進中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結合黨政所思所慮,充分發揮政協委員專業對口、界別對接的優勢,以較高的層次、超脫的地位、獨特的視角和科學的精神,針對政府專項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形成專業性較強的調研報告,進一步提高監督工作的專業化水平,促使民主監督的成果更為客觀公正、有理有據。實踐證明,只有服務黨政中心“公轉”,政協民主監督“自轉”才能方向正確、富有成效。
二是民主監督要堅持性質定位,結合協商發揮作用。人民政協民主監督不是“挑毛病”、“找問題”,而是通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把協商工作做得更精、更實、更深入。要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作用,把協商民主貫穿于民主監督履職全過程,以平等對話、實事求是、開誠布公的原則,多提建設性、操作性強的意見和建議,讓民主監督成為支持幫助政府部門改進工作的“助推器”。選擇一些課題舉行以監督為特色的專題協商會,監督方要善于和勇于提出批評或建議,被監督方也應以忠言逆耳的寬廣胸懷和真誠態度接受批評,接納合理建議,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共識,并通過暢通的渠道將共識性的意見建議報送上級有關部門,最終成為決策的重要參考。要重視發揮協商活動、委員提案、大會發言、民主評議、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和委員來信來訪等民主監督作用,積極探索政協委員一體化履職新機制,力求在民主監督中堅持協商民主、在協商議政中完善民主監督。
三是民主監督要主動貼近群眾,接好地氣增強底氣。“履職為民”是人民政協履行各項職能必須始終牢記的根本宗旨。人民政協開展民主監督工作,前提是要保證委員知情明政、知情監督。而最基本的“情”就是社情,最根本的“政”就是老百姓的“政”。因此,要把體察民情、反映民意、關注民生作為民主監督的重點,為人民的權益鼓與呼,推動社會和諧發展。特別是在基層社會治理架構中,人民政協不應“缺席”、“缺位”,而應通過委員聯系社區等形式,引導委員積極參與基層治理實踐,通過這種走向基層、走進群眾的行動,委員也能夠在深入基層“接地氣”中,不斷增強監督議政、協商建言的履職“底氣”,更好發揮協調關系、化解矛盾、爭取人心、凝聚力量的作用。在這方面,建議加強頂層設計,完善相關制度安排,打造常態化的民主監督的平臺,促進政協委員與基層群眾的互動,推動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的互聯,使政協民主監督提高實效性、增強生命力,也讓廣大人民群眾更加真實地感受政協委員就在身邊、人民政協離自己很近。
(作者系上海市靜安區政協主席)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陳永弟 創新載體機制 民主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