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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醫改辦副主任梁萬年:推行“兩票制” 降低藥品虛高
人民政協網北京1月9日電(記者 張春莉)推行“兩票制”,降低藥品虛高。1月9日,國務院醫改辦副主任、國家衛生和計生委體改司司長梁萬年在該委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透露,國務院醫改辦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等8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國醫改辦發〔2016〕4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減輕群眾用藥負擔。
國務院醫改辦專職副主任 、國家衛生計生委體改司司長梁萬年于9日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推行‘兩票制’, 降低藥品虛高價格”?!∪嗣裾f網記者 張春莉 攝
何謂“兩票制”?梁萬年詮釋,即藥品從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目的是壓縮藥品流通環節,使中間加價透明化,進一步推動降低藥品虛高價格。
《通知》要求,綜合醫改試點省(區、市)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的公立醫療機構要率先執行“兩票制”,鼓勵其它地區推行“兩票制”。2017年進一步擴大“兩票制”實施范圍,爭取2018年在全國推開。
梁萬年表示,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是現階段治理藥品流通領域“多小散亂差”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利國利民利企業的針對性改革政策,具有重要的意義。有利于減少藥品流通環節,規范流通秩序,提高流通效率,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有利于加強藥品監管,實現藥品質量、價格可追溯,保障群眾用藥安全;有利于凈化流通環境,治理藥品流通領域亂象,依法打擊非法掛靠、商業賄賂、偷逃稅款等違法行為;有利于深化藥品領域改革,助推企業轉型升級、做大做強,提高行業集中度,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實現“三醫聯動”改革。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藥化監管司司長丁建華(右二)、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勞務稅司副巡視員張衛(左二)、福建省醫保辦處長張煊華(右一)出席國家衛生計生委9日的新聞發布會并回答了記者的相關提問。中為梁萬年,左一為宋樹立。人民政協網記者 張春莉 攝
《通知》指出,藥品生產、流通企業銷售藥品,應當按照發票管理有關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普通發票,發票的購、銷方名稱應當與隨貨同行單、付款流向一致、金額一致。流通企業購進藥品,應主動向生產企業索要發票。公立醫療機構在藥品驗收入庫時,必須驗明票、貨、賬三者一致方可入庫、使用,不僅要向配送藥品的流通企業索要、驗證發票,還應當要求流通企業出具由生產企業提供的進貨發票證據,以便互相印證。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使用電子發票,通過信息化手段驗證“兩票制”。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積極為“兩票制”落地創造有利條件,打破利益藩籬,破除地方保護,支持建設全國性、區域性的藥品物流園區和配送中心,推進藥品流通企業倉儲資源和運輸資源有效整合,多倉協同配送,允許藥品流通企業異地建倉,在省域內跨地區使用本企業符合條件的藥品倉庫等政策措施。
《通知》進一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監管聯動響應機制,共同推動“兩票制”落實落地。國家有關部門將適時組織開展“兩票制”落實情況的專項監督檢查。
梁萬年說,為保證“兩票制”平穩落地,保障藥品及時有效供應,《通知》還對如下幾種特殊情況作了特別規定:順應現代藥品企業發展趨勢,對藥品生產企業或科工貿一體化的集團型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企業(集團)藥品的全資或控股商業公司(全國僅限1家商業公司)、境外藥品國內總代理(全國僅限1家國內總代理)可視同生產企業。對藥品流通集團型企業內部向全資(控股)子公司或全資(控股)子公司之間調撥藥品可不視為一票,但最多允許開一次發票。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合理確定加價水平;為保障基層藥品的有效供應,規定藥品流通企業為特別偏遠、交通不便的鄉(鎮)、村醫療衛生機構配送藥品,允許在“兩票制”基礎上再開一次藥品購銷發票;為應對自然災害、重大疫情、重大突發事件和病人急(搶)救等特殊情況,緊急采購藥品或國家醫藥儲備藥品,可實行特殊處理;對于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流通經營,仍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國家衛生計生委宣傳司副司長、新聞發言人宋樹立主持了9日的例行新聞發布會;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藥化監管司司長丁建華、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勞務稅司副巡視員張衛、福建省醫保辦處長張煊華與會回答了記者的相關提問;國務院醫改辦副司長朱洪彪、國家衛生計生委藥政司處長戚暢、商務部市場秩序司處長魏子力等列席了新聞發布會。
編輯:秦云
關鍵詞:梁萬年 兩票制 降低藥品虛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