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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地稅“開門”立規 稅收政策落地有聲
2016年,廣東省政府確定廣東地稅在內的五個省直部門作為完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試點單位。一年來,廣東地稅以此為契機,注重“開門”立規,不斷完善和擴大專家學者、納稅人和基層部門參與稅收政策的制定、發布和落實,確保稅收政策體現稅情民意,落實不走樣,更加接地氣。
三個“請進門” 廣集民智民意
“我們制定規范性文件實行全面推行公開征求意見制度,堅持把專家學者請進門,把納稅人請進門,把基層稅務干部請進門,實施公開征求意見程序、推行‘雙重’管理,廣泛征集社會公眾意見。確定有利于社會公眾知悉稅費規范性文件內容的發布方式和‘三同步’要求,確保政策更快落地。”廣東省地稅局政策法規處有關負責人說。
廣東地稅對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發布程序要求全程公開、規范透明:一是重要的規范性文件納入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管理,除必經的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外,還需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進行專家論證、聽證以及風險評估等。二是稅收規范性文件統一以本局公告形式制定,統一在省政府公報和本局門戶網站規范性文件專欄發布。
三個“同步” 政策落地有支撐
為了方便社會各界和廣大納稅人理解執行,確保規范性文件按時落地生效,廣東地稅確定了“三同步”工作要求,即同步解讀、同步宣傳、同步調整信息系統,明確了在權限范圍內制定的稅費政策或征管措施在對外公布的同時,應當公布文件解讀稿,通過新聞發布會、門戶網站、電視電臺、報刊專欄、專題輔導、納稅服務熱線等多種形式宣傳。
“除了做好‘三同步’,我們還會密切關注稅收政策執行過程中的各方反映和輿情,對執行中遇到的具體問題,通過在線訪談、民聲熱線、報刊專欄等,及時予以回應,防止涉稅信息失真、失控。”廣東省地稅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說。
三個“審查” 依法行政有保障
為了確保規范性文件依法有據,防止制度越權、侵權,廣東地稅從完善內部審查制度著手,加強工作創新,切實保證審查質量。
除此之外,廣東地稅還創新推行“雙審制”,安排兩個具有稅收、法律不同專業知識背景、經驗和能力的人交叉互審,作用互補。開展合法性審查時,堅持嚴重的不合理即是實質的不合法;實施全過程跟蹤審查、創新實現全程信息化管理。據悉,2010年7月1日以來,廣東省地稅局出臺規范性文件在公告之前報送省法制辦合法性審查都一次通過。
動態管理 建立合理退出機制
為了進一步規范規范性文件管理,廣東地稅全面實行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自2014年起,暫行、試行的文件均明確規定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過3年;其他規范性文件除需要長期執行的外,一般都規定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過5年。
同時,建立已不適用規范性文件的退出制度,實現日常清理與集中清理常態化,對調整對象已經消失、事實上已不再執行的文件,按程序公告宣布廢止文件目錄或條款。2010年至今,開展五輪集中清理工作。其中2012年對截至2011年底前發布的所有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全省共清理文件9000多份,最終確定為規范性文件的有4162份。2015年公布全文廢止或失效及部分條款廢止或失效的文件29份。2015年還專門清理了稅收優惠政策文件,廢止文件5份。2016年,按照稅務總局工作部署,組織省、市、縣三級地稅機關同步開展兩輪專項清理工作,共清理稅費文件482份,其中全文廢止、失效的文件449份,部分條款廢止、失效的文件33份。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文件 規范性 地稅 廣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