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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法律援助更有力
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保障經濟困難公民和特殊案件當事人獲得必要的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具有很強的公益性,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法律援助制度建設、法律援助工作實施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但由于起步較晚,我國法律援助還有許多需要完善之處。從制度本身看,我國法律援助規范體系包括法律援助條例、律師法、刑事訴訟法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律援助條例,其制定實施讓整個法律援助工作得以規范化。但是,這一條例屬于行政法規,效力位階較低,還不能充分發揮引領和規范作用。從援助力度看,地域不平衡問題比較突出,經濟較發達地區法律援助力量較強,而經濟較落后地區法律援助力量相對薄弱。從援助人員角度看,律師等相關人員參與法律援助的積極性還有待提高。目前,法律援助案件經費增長較慢,多數地區按照統一標準補貼,沒有充分考慮案件的實際情況,有時甚至會出現法律援助人員自己貼錢的現象,影響了法律援助人員的積極性。解決這些問題,讓法律援助更加有力有效,需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相關體制機制。
完善相關法律規范。應推動法律援助法律法規系統化、科學化。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在經濟發達地區,人們的權利意識、法律意識顯著增強,對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斷增長;在經濟欠發達地區,群眾的經濟實力有限、受教育水平較低,更加需要法律援助。有關部門應進一步提高對法律援助制度建設的重視程度,整合律師法、刑事訴訟法、法律援助條例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出臺更高位階的法律援助法律制度,讓法律援助行為有法可依,確保法律援助活動順利開展,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需要。
健全法律援助體制。應根據我國國情完善法律援助平臺,培養高素質法律援助人才。可以在法律援助機構中設立公職律師,招收具有基本法律素養和從業資格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使其有意愿、有能力提供法律援助服務。也可以在已經擁有律師資格的人當中選拔相關能力強、素質高的人才,讓其成為提供法律援助的主導力量,提高法律援助活動的效率和質量。還可以扶持高校和社會團體廣泛開展法律援助活動,成立富有特色的法律援助組織,并引導其健康規范發展。
拓寬資金來源渠道。法律援助實踐表明,單純依靠國家財政撥款,很難滿足群眾法律援助需求。相關政府部門可以考慮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尋求社會組織幫助,不斷拓寬法律援助資金來源渠道。應加大對法律援助的宣傳力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拓寬社會捐助渠道。加強對社會組織、援助機構等相關主體的監管力度,明確援助資金使用原則,提高資金使用透明度,做到專款專用,從而既保證資金使用公平合理,又保護社會捐助的積極性。
建立有效激勵機制。對于經濟欠發達地區,應加大對法律援助的財政撥款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福利待遇,切實解決法律援助工作面臨的問題,推動法律援助工作廣泛深入開展。應及時發放法律援助資金,保護法律援助人員的積極性。根據法律援助工作實際,建立有效激勵機制,對表現突出的援助人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讓更多法律工作者投身于法律援助活動。
(作者單位:四川省社會科學院,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法律援助 經濟 人員 相關 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