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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吃霸王餐被控詐騙 檢方建議判刑7個月至1年
張某退休后來到北京,雖手頭并不寬裕,但仍貪圖享受,兩年內多次在酒店、會所等地吃“霸王餐”。由于金額尚未達到5000元起刑點,她只是受到行政拘留的處罰,次數多達14次。今年4月,張某在一家酒店消費8000余元后賴賬,被酒店報警,當天正好是她的生日。昨天,張某被控詐騙罪在朝陽法院受審(如圖)。
多次吃霸王餐被拘
53歲的張某初中文化程度,退休前在河南一家酒廠工作,2013年退休后來京。張某數年前離異,雖有兩個兒子,但已多年沒有聯系。起訴書顯示,張某來京后14次被行政拘留,其中13次是因為吃霸王餐,地點多在朝陽區、東城區、海淀區和石景山區等地的洗浴中心、溫泉會所、商務會館等,另有一次是坐出租車不付錢。
由于之前歷次的消費金額多為兩三千元,均未達到5000元詐騙罪的起刑點,張某只是在拘留所呆十來天就出來了。此次,她因為“失算”將自己送上法庭。
消費8000余元賴賬
據指控,今年4月6日至7日,張某在朝陽區石佛營東里某國際酒店,在明知自己無支付能力的情況下仍消費8107.6元,且拒絕結賬。據悉,張某4月6日下午4點到這家酒店洗浴部消費,當晚她開了一間房并叫了搓澡、修腳、牛奶SPA等服務,還在酒店用餐,其間還點了酒單里一款最貴的特別珍藏紅酒,標價為3152元。
張某當時稱,退房時一起結賬。次日晚上8點她消費8000多元,酒店工作人員要求她結賬,但張某一再表示再等一天。見工作人員態度堅決,張某又擺出一副無賴的表情,說自己沒錢。酒店當即報警。被抓當天,正好是張某53歲的生日。
昨天的庭審中,張某完全否認指控,一再聲稱她是正常消費,并指責公訴人歪曲事實。她說,她根本沒想賴賬,但后來發現錢包和手機都丟了,聯系不上家人,也沒辦法讓他們給錢。對于過去數次不光彩的歷史,張某只是說,原因復雜,都已成為歷史,她不想再提。
拒不退還詐騙金額
雖然張某矢口抵賴吃霸王餐,然而被抓時她曾向警察坦白,她來京后曾做過臨時工,四處租房住,1000多元的退休金根本不夠花,“我沒去過的地方都要去,我沒有錢就得花富人的錢。”對自己的行為,張某毫無愧疚之情,認為白吃白喝沒有錯。法官問張某是否能退還詐騙金額,張某竟高聲說,“有錢也不給,我被關了這么長時間,損失誰來負責?”
據悉,法官曾試圖聯系張某的家人,給她的原籍住址去信,但沒有人簽收。昨天的庭審中,張某也沒有請辯護律師。
公訴人認為,張某為謀私利,騙取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訴人當庭建議對張某處以有期徒刑7個月至1年。該案將擇日宣判。
北京晨報記者 顏斐 文并攝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女子 吃霸王餐 詐騙 7個月至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