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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野生動物 維護生態平衡
(原標題:我們為什么要保護野生動物?)
11月4日凌晨,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正藍旗政府新聞辦對外通報稱,備受關注的“天鵝捕殺事件”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落網。
“天鵝捕殺事件”之所以備受關注,除了因為被捕殺的鳥類數目極巨之外,數百只天鵝橫尸湖畔的可悲景象,其殘忍程度亦令人不寒而栗。根據官方調查,這些天鵝尸體均無外傷,顯然是被藥物毒死的。在成堆的天鵝尸體面前,我們感受到生命的尊嚴和意義已被徹底剝奪。
保護野生動物、不虐待動物,這些原則已逐漸成為人們的信條,可一旦被問及為什么要遵守這些原則,絕大部分人卻不明所以,僅能舉出法律作為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開宗明義:“保護野生動物,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為防止犯罪分子捕獵野生動物,法律同樣規定了不少富有針對性的懲罰性措施。可法律畢竟不是“要保護野生動物”的根本理由。法律只是一種工具,作為工具,它要維護我們在社會中約定俗成并被政府認可的信條,同時,法律又是維持這些信條的最后手段。在保護野生動物、防止虐待動物等事情上,法律存在不少空隙,但這恰恰表明了人類道德水準仍可上升的空間,我們每個人應以足夠的道德自覺來拒絕殘忍的屠戮和虐待。
我們之所以要拒絕獵殺、虐待動物等行為,實質上也是為了讓自己更好地生存。我們對待動物的方式不過是對待人類同胞方式的投影而已,在捕殺、殘虐動物時表現出的那種對生命不屑一顧的傲慢心態,同樣可能被引入社會生活之中。近年來,隨著網絡直播技術的普及,一些人將自己折磨、虐待動物的視頻放到網絡上。這些人究竟出于何種心態才能做出如此非人道的事情呢?答案無非有二,或者為“名”,或者為“利”。特別是一些不惜以“秀下限”為榮的網絡直播人,為成為話題,不惜挑戰人類道德底線,如噴火折磨小牛犢、高跟鞋刺戳貓眼等,這些事情雖然沒有直接觸犯哪一條法律,但在精神層面上,與大規模捕殺天鵝并無太大差別。
保護、善待動物就是在保護、善待我們自己。對于天鵝被捕殺事件,我們的反思決不能止于法律是非,犯罪嫌疑人在接受法律審判和處罰之后,還需要接受深層次的道德教育;作為旁觀者,當我們為犯罪事件中的殘忍、血腥感到恐懼憤怒時,同樣需要反躬自省:在現實生活中自己是否曾以同樣的態度、心理踐踏生命的平等權?近期,國家相關部門為解決校園欺凌事件又推出了新的辦法和意見,學生之間的欺凌并不是普通的小打小鬧,它同樣是對生命尊嚴的踐踏和侮辱。如果我們能借助“捕殺天鵝事件”等加強對孩子的教育,讓他們認識到生命的平等和寶貴,這是否能在一定程度上助推問題的解決呢?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動物保護 野生動物 天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