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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改革穩步推進 盤點各國公務出行如何解決?
央廣網北京10月9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道,兩年前,中央正式推出公車改革方案,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干部用車和一般的公務用車,改為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兩年過去了,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車改在去年已全面完成,情況更為復雜的地方車改目前正在推進。
根據中央規定,車改補貼最高一檔為1950元。從目前公布的22省來看,云南、廣西、貴州均是補貼“頂格”,司局級補貼額為1950元。在覆蓋面最廣的科員補貼上,大多數地區都在600元左右。總體來看,經濟實力較弱、地域偏僻的省份補貼較高,經濟大省補貼較低。有分析認為,這與經濟大省公務員整體收入較高,交通較為便利有關。
公車改革實施以來,多地公務員表示車改效果立竿見影,公車濫用現象少了很多。當然,有的地方仍然存在“普通科員還沒有拿到補貼”以及“處級領導還在開公車”的情況。公車改革的執行還需繼續落實到位。
公車改革方案的出臺,可以稱作是公車改革的破冰之舉。那么,放眼全球,其他國家地區的公車究竟如何配備?公務出行如何解決?《中國日報》亞太分社記者李濤介紹,香港的公車使用有著非常細致的規定,香港政府鼓勵公務員使用公共交通出行。
李濤介紹,全香港有資格配備專車并不限使用的高級別官員一共也不超過40人。這其中包括了行政長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等。其他的首長級官員用車也必須要與公職有關,除了一些特別的情況,比如到醫院就診等等。除了這一千多名左右的首長級官員,政府則規定,其他公務人員需要考慮工作需要和成本效益,需要采用最合適的交通工具來執行職務。他們要求公務員采用比較便宜的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地鐵、巴士、出租車等等。而普通公務員外出如果需要使用公車,還需要他們部門的首長批準,并通過物流署來調配。
《全球華語廣播網》日本觀察員黃學清透露,日本政府的公務用車本來就不多,即便如此,還是制定了非常嚴格的公車使用管理制度,比如中央機構里只有大臣和副大臣以上才享有專車接送,也就是相當于我國的部級和副部級。日本鼓勵公務員綠色出行。
黃學清介紹,日本的行政公務開車只占不超過3%,在控制和監督政府三公經費支出方面也是比較嚴格的國家,對于這些少量的公務車,各級政府仍然制定了嚴格的管理制度。比如總務省兩千多名員工只有50輛左右的公務車,中央機構的官員只有大臣和副大臣可以由專車接送上下班。日本各級政府之所以嚴格控制公車的購買和使用,一個是因為可以有效壓縮開支。另外,還因為日本的法律規定,公車私用除了面臨巨額罰款還要接受法律的懲罰,所以一些政府機構就索性少買或不買公車。如果有特別的活動需要用車,就在外租車使用,公務員外出辦事近距離就徒步或騎自行車,更遠的就使用公共交通,一般運送沉重物品的時候才會乘坐出租車。在日本員工的交通費一般都是工作單位負擔,上下班的交通費給報銷月票的費用,外出的交通費是按照實際費用報銷。有的政府機構甚至禁止員工開私人汽車上班,違者會受到停職幾個月的處罰。
旅居歐洲多年的華人劉佳說,德國的公車配備使用條例,把公車使用的每個細節都規定得十分詳細。在德國,只有部長級官員才配有專車。
劉佳介紹,在德國,只有總統、總理、副總理、各部部長,國務秘書、聯邦機構的責人、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檢察院檢察長等等才可以配備公車。德國公車管理條例的第12條就明文規定,公務員使用公車只能與公務有關,上下班不允許公車接送。第13條還規定了使用公車的公務員不得任意讓非本單位的人搭乘,如果確定有需要,必須報告到本部門的上級領導。德國還實行嚴格的公車使用登記的制度,每輛公車都要配備一個車輛行程記帳簿,都要詳細的跟蹤記載每次出車實際的起始的時間、地點、里程表、公里數等等,而且還要定期的上報到主管部門,總理的專車到一般的公務員用車沒有例外。
歐洲國家的公車使用情況都較為相似。比如說在芬蘭,總統、總理和部長才配備有專車,其他國家的官員都沒有專車,他們公務出行的話可以向所在部委的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派公務車。據了解,目前,整個芬蘭中央政府有8萬國家公務員,而公務車只有60輛。劉佳介紹,在芬蘭,普通公務員通常選擇公共交通出行。
劉佳介紹,在解決公務用車的問題上,芬蘭有一套獨特的辦法。首先提倡使用公交車,政府提倡環保出行,還鼓勵公務員乘坐公交車,這樣既解決了環保問題,又節約了政府和個人的開支。上班開私家車的存車費很昂貴,政府還為每一名公務員都免費提供了一張乘車的年票,這張票可以乘坐汽車、電車、地鐵和近郊火車等等所有的公交車輛,由于公交車具有安全、舒適和準時的特點,大家也非常喜歡乘坐公交車。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公車改革 穩步推進 盤點 各國公務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