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要求簽意外死亡免責條款
最近,天津醫科大學要求學生簽署一份“參加大學生體質健康測試責任書”,引起學生不滿。責任書第四條規定,學生如因測試造成或導致傷殘、人身損失或死亡,學生及其家屬放棄追究組織者賠償的權利。律師表示,上述規定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死亡免責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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