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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政協出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條例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人民政協重要的經常性、基礎性工作,是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重要方式。日前,《政協陜西省委員會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條例》經省政協十一屆委員會第54次主席會議審議通過,正式頒發實施。
《條例》對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指導思想、主要內容等作了明確規定。強調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堅持圍繞國家和我省的大政方針,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實際問題,通過適當方式,向全國政協、省委省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協委員的重要職責。《條例》要求,政協委員要密切聯系本界別群眾,深入了解民情,充分體察民意,廣泛集中民智,積極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省政協辦公廳、研究室和各專門委員會要維護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成員及無黨派人士依照憲法法律和政協章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民主權利,要及時收集、整理政協委員反映的重要情況和意見建議,為各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供服務,要加強與有關人民團體的聯系,充分發揮他們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中的作用。
《條例》對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組織、制度、程序、途徑、加強隊伍建設等作了具體規定。提出省政協機關要加強與政協市縣(區)委員會的聯系,做好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可根據需要在政協市、縣(區)委員會建立若干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聯系點,要加強重視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隊伍建設,加強信息工作人員的政治和業務培訓,為開展工作創造條件。
編輯:薛鑫
關鍵詞:陜西省政協 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條例 人民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