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不該是“互聯網+”的常態

2016年09月12日 14:29 | 作者:王甄言 | 來源:湖北日報
分享到: 

在經營情況下滑的情況下,企業如何開源節流,勒緊褲腰帶?當下有些互聯網企業“另辟蹊徑”,認為直接裁員并不好聽,利用“996”“10、10、6”等不支出額外成本的方式提升工作效率,讓受不了的員工自己走人。(9月11日《北京青年報》)

所謂“996”工作制,就是指工作時間為早9點到晚9點,一周上6天班。據稱,實行996工作制的企業,員工不能請假,并且沒有任何補貼和加班費。同時,企業沒有郵件正式通知,而是人力部門口頭通知。企業辯稱,996是常規性動員,原因是9、10月業務流量大。這顯然是狡辯。

按照“996”工作制,員工每天工作12小時,每周工作6天,共計72小時,每月4周,至少工作24天,工作時間至少288小時。而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每月最長工作時間176小時;加班需要與勞動者協商,最多每天不能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兩相對照,“996”工作制以內部規定的形式規避了勞動法,嚴重損害了員工的利益。加班不給加班費,員工為何愿意忍受呢?原來,有些公司的套路很深,根據企業領導委派的任務和時間截點,如果不加班根本做不完,這樣就會影響員工的績效、甚至團隊進度,因此大家都會“被加班”,以一個團隊的形式集體加班,否則,大家都沒法交差。還有的以公司“福利”手段鼓勵加班,如提供“超時餐補”,享受免費打車服務等等,但加班費還是沒有的。

推行“996”工作制,一些員工發現自己“干不動了”,只能“主動提出離職”,不僅達到了裁員的目的,還可以少支付一筆裁員賠償金。對企業而言,這樣不僅把員工“壓榨”到了極致,同時又成了事實上的“裁員”手段,這些都與勞動法嚴重相悖。不可忽視的是,互聯網行業勞動者“過勞死”的案例時常發生,足以說明違反勞動法的嚴重性和危害性,這不應該是“互聯網+”的常態。亟待相關部門對其從業規范和勞動用工等問題加以規范,有效約束企業權力,保護勞動者的休息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建立正常的勞動關系。(王甄言)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互聯網+ 開源節流 “996”工作制

更多

更多

久草日韩精品暖暖的在线视频,精品国产综合色在线,极品少妇粉嫩小泬精品视频,青青热久免费精品视频在线播放
婷婷色香五月综合激激情 | 香蕉网在线日韩直播 | 亚洲步兵在线播放 | 在线观看亚洲人成网址 | 在线观看黄V免费网站免费 亚洲视频在线香蕉 | 午夜福利激情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