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快報 快報
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原局長林志向等3人被處分
日前,經海南省委批準,海南省紀委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原黨組成員,省人力資源開發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林志向,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業技能鑒定處原處長張喜文、綜合處原處長黃運昌3人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林志向在任省人力資源開發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主管省人才市場大樓建設工作,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違反招投標法律法規、不按規定公開招標;違反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隨意增加施工內容,提高裝修標準;濫用職權,更改施工方案,擅自增加工程預算;玩忽職守,審核把關不嚴多付工程款。
經查,張喜文在任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綜合處處長期間,具體負責省人才市場大樓建設工作,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未經公開招標采購密集架,擅自增加空調工程預算;玩忽職守,審核把關不嚴多付工程款。
經查,黃運昌在任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綜合處處長期間,具體負責省人才市場大樓建設工作,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未經公開招標簽訂吊頂設計合同;玩忽職守,審核把關不嚴多付工程款。
林志向、張喜文、黃運昌在省人才市場大樓建設中嚴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致使財政巨額資金投入建設的工程項目至今長達9年多沒有完工建成,形成“爛尾工程”,未產生任何投資效益,造成國有資產巨大浪費損失,性質惡劣,后果嚴重。林志向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張喜文、黃運昌應負直接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海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林志向留黨察看二年處分,按照正處級確定退休待遇;給予張喜文、黃運昌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海南省紀委)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海南省 人力資源開發局 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