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聯合國8月5日電聯合國安理會5日對角逐下任聯合國秘書長的11名候選人舉行第二輪意向性投票,但未公布投票結果。根據《聯合國憲章》,秘書長必須首先由安理會推薦,然后由聯合國大會任命。在安理會15個成員國中,候選人要得到全部5個常任理事國和至少4個非常任理事國的支持才能當選。(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安理會 遴選 聯合國秘書長 第二輪意向性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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