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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網約車服務應突出乘客本位
交通運輸部網站8月1日發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提出,網約車車內設施配置及車輛性能指標應明顯高于當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應在允許停車地點等候訂單,不應巡游攬客,不應在機場、火車站等設立統一巡游車調度服務站或實行排隊候客的場所攬客。約車人或乘客可通過現金或非現金支付方式進行結算;到達目的地后,主動向乘客提供相應本地出租汽車發票。
當依托互聯網思維的網約車出現時,人們的出行方式不可避免地發生改變。尤其是,當社會存在出行難、打車難等現實問題,而出租車行業的服務質量又差強人意、亟須提高時,以資源共享和信息透明為典型特征的網約車更是具有了充分競爭力。這是科技的力量,也是市場的力量。
一旦一種消費習慣養成,也就意味著一個行業完成了從嶄露頭角到站穩腳跟的過程。接下來,這個行業就應該獲得各方承認,并在規范的監管和充分的競爭中發展壯大。現在,網約車的身份已經合法,規范也就隨之成為網約車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這個問題,也是公眾最為關心的,當他們已經習慣了接受網約車服務時,自然希望獲得更安全、更優質的出行服務。之前,網約車已經暴露出來的問題,多屬于粗放經營階段的毛病,如果網約車想在人們的出行選擇中具有足夠競爭力,就必須揚長避短,做到規范安全、優質高效,才可能獲得持續的發展動力。
當然,對于公眾來說,他們其實沒有多少專業判斷能力,他們并不清楚所謂的差異化競爭該如何實現,他們也可能沒有多少興趣去討論網約車的規范之道,抑或是出租車的改革路徑,他們只是簡單地希望自己的出行因為網約車的合法而變得更加便捷、更加舒適,更加優惠。這其實是市場經濟下消費者的普遍心態——當人們處于充分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中時,并不需要成為專業人士,也不需要時刻保持警惕,只要按照自己意愿購買相應服務即可,因為競爭和監管會讓他們獲得心儀的服務。換句話說,公眾更看重的是自身利益在競爭中的滿足情況,這也應該是改革的目標。
由是觀之,規范網約車服務征求意見稿中的某些細節,比如不應在機場、火車站等設立統一巡游車調度服務站或實行排隊候客的場所攬客,公眾可能不大認同。人們不理解,既然網約車已經合法,既然網約車并不進入出租車排隊候客的場合,為何不允許網約車在機場、火車站接客呢?
假如出租車排隊的時間過長,又或者出租車并不愿意跑短途,乘客利益該如何得到保證?對于乘客來說,當他們身處機場和火車站時,他們并不關心是什么車輛提供出行服務,他們在意的是,自己的出行需求能否得到更好滿足。這種看似自私的需求,其實也是消費者的權利。對于消費者來說,他們歡迎差異化的競爭,他們更愿意看到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對于監管者而言,規范網約車服務是其肩負的職責,他們的視角會與普通民眾不同,他們是制度的設計者,也是利益的平衡者,還是爭端的仲裁者,他們思考問題需要有更深遠的考慮,他們理應作出更深刻的判斷。但即便如此,制度的設計和執行還是應該指向最后作用的個體。
具體到網約車服務的管理和規范中,就是每一個具體的出行人,這個具體的出行人,可能就出現在機場和火車站。那么,在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時,就應該多點個體視角、乘客視角,應當突出乘客本位,把每一個乘客的利益都放在考量的范疇之內,即便我們不知道他們是否會出現在機場和火車站。(乾羽)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規范網約車 乘客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