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5日電 2016年7月25日,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認定郭伯雄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的贓款贓物上繳國庫,剝奪上將軍銜。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郭伯雄 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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