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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7次在人民日報發文都寫啥?
老王今天又在《人民日報》上發文了,這是他任中央紀委書記以來的第四次。
2016年7月19日,《人民日報》刊發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的署名文章《用擔當的行動詮釋對黨和人民的忠誠》。
王岐山此次發文,緊接《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出臺。文章原話: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
王岐山在《人民日報》上發文有什么講究?
老王為何在此時發布署名文章?
有媒體注意到,王岐山在今年上半年“淡出”40多天,6月初重現公眾視野。此后,他先后在北京、遼寧調研并主持座談會,就《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修訂聽取意見和建議。
這部條例是第一部規范黨的問責工作的基礎性法規,“借鑒了制定《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好經驗。”
2016年1月,中央紀委六次全會提出要制定黨內問責條例。
六個月后的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2016年7月8日起,條例施行。
10天后,王岐山在《人民日報》上發文對條例進行解讀。
這與去年修訂《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時相似。當時,他也是先調研并主持座談會聽取意見和建議。然后,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這兩份文件。也是大致間隔10天,當月23日的《人民日報》刊發了他的解讀文章。
王岐山擔任中央紀委書記以來,已四次在《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
第一篇,2014年11月3日,王岐山在《人民日報》第三版發表署名文章,談從嚴治黨要依規管黨治黨,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根本保證。
第二篇署名文章刊發于2015年8月21日,名為《發揮巡視監督作用 助力全面從嚴治黨》。文章指出,巡視工作應當“寧斷一指、不傷九指”,這是他首次系統地公開闡述巡視工作。
2015年10月23日,王岐山的署名文章解讀《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談從嚴治黨要明確高線和底線,要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創新。
第四篇文章,就是7月19日解讀問責條例。
四篇文章中,第三篇最長,6700多字。第四篇3100多字,最短。
梳理發現,王岐山在《人民日報》至少發表了7次署名文章,內容從反腐敗斗爭到依法行政,從防治非典到銀行改革,涉及多個方面。
據人民網的一篇文章報道,王岐山在《人民日報》上的“第一次”是在其任建設銀行行長時。
1994年11月11日刊發在《人民日報》第五版一篇名為《深化改革,走商業銀行發展道路》的文章。
全文3000余字,探討國家專業銀行向國有商業銀行轉軌的改革路徑,建設銀行將由國家專業銀行逐步轉為以從事中長期信貸業務為主的國有商業銀行。
2003年5月16日,時任北京市代市長的王岐山在《人民日報》第七版發表署名文章,《依法打好防治非典攻堅戰》。文章寫道,“當前,北京防治非典工作正處于攻堅階段,贏得5月攻堅戰,直至奪取防治斗爭的全面勝利,一靠科學,二靠法制。”
2006年9月13日,時任北京市長的王岐山在《人民日報》第八版發表署名文章,《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人民日報》作為黨中央機關報,一直以來是中央高層發表權威聲音的重要平臺。
據中國政府網轉載的一篇名為“正國級撰稿人李克強”的文章,2015年11月李克強發表署名文章后,七常委中僅有俞正聲還未曾在《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但是人民網2014年的一篇文章提到1981年俞正聲曾給人民日報寫過一封讀者來信,題目為《不該盲目進口電子計算機》。
其實,七常委在《人民日報》發文的時間節點是有講究的,公號“政知局”的一篇文章分析稱,基本都是在重大會議、重大決策、重要文件發布后。特別是中央全會后,常委們發文相對集中。
新浪《新聞極客》 實習生 魚樂穎 綜合報道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王岐山 7次 人民日報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