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天下 天下
南海仲裁庭裁決無助于解決南海問題
——訪德國波恩大學國際法專家斯特凡·塔爾蒙
塔爾蒙是公法、國際法和歐洲法專業教授,2003年至2011年任英國牛津大學圣安妮學院研究員及牛津大學對外服務項目國際法課程主任,2011年起擔任德國波恩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所長,目前仍擔任圣安妮學院編外研究員。塔爾蒙擁有英國大律師身份,為政府機構和跨國企業提供國際法方面的咨詢。
“此次就中菲間爭端進行仲裁的法庭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附件七在海牙組建的。這一仲裁庭對領土爭端并無管轄權,”塔爾蒙說。
他解釋說,根據《公約》設立的仲裁庭只對“就《公約》解釋或適用情況產生的爭端”具有管轄權,而關于島嶼的領土主權爭端不屬于這種爭端,因此也不在此類仲裁庭的管轄范圍內。
塔爾蒙表示,由于仲裁庭對領土爭端沒有管轄權,因此也無助于南海領土爭端的解決。
“仲裁庭的決定并不會使南海爭端的解決變得更加容易。我認為,裁決甚至會對問題的解決起到不利影響。可能出現的情況是,裁決由于政治目的而被濫用,并最終導致雙方立場變得強硬,”他說。
2013年1月以來,菲律賓執意單方面提起并推進南海仲裁案。對此,中方已多次指出,菲律賓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的實質和目的是企圖全面否定中國對南沙群島的領土主權,顯然有幕后指使和政治操作。該仲裁案嚴重損害了《公約》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是對國際法的濫用。中方不接受、不參與所謂仲裁恰恰是在維護國際法,維護公約的嚴肅性。(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南海仲裁 德國波恩大學 國際法專家 斯特凡·塔爾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