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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政協專題協商河道管理條例修訂
昨日,市政協召開《昆明市河道管理條例(修訂)》(以下簡稱《條例》)專題協商會,邀請部分政協委員、專家、市級民主黨派負責人群策群力,為更好地保護和治理昆明河道建睿智之言,獻務實之策。
市政協常務副主席張建偉參加專題協商。
會上,大家對《條例》的文本和內容等方面提出了意見建議。市政協城環委顧問、市政府研究室原處長劉瑞華建議,增加禁止在河道灘涂濕地上放牧墾殖的內容;明確村(居)委會職責,應協助上級政府完成對河道的管理和保護;將河道的管理和保護寫進村規民約,引導村(居)民自覺維護河道整潔;如遇節日,有關單位要在河道上進行燈展等活動,需向水務部門提出申請,取得河道臨時使用證。市政協提案委主任何燕建議,要對全市河道進行總體編制建設和保護規劃,縣區再根據總體規劃進行細化。規劃內容應當包括保障城市河道的防汛排澇、蓄水調配水、水體通暢等基本功能。
張建偉說,河道清,滇池清。為了更好地治理入湖河道,條例名稱應參照上位法進行修改;建議增加“加大河道保護宣傳教育,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河道保護和治理”的內容;河道保護治理要以恢復“水城”風貌,打造“春水花都”為目標,留住現有河道的同時盡量恢復一些原有河道;對于垂釣、游泳等市民非常關心的問題,建議下一步進行再調研、再分析,今后逐步出臺或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
編輯:薛鑫
關鍵詞:昆明市政協 河道管理條例修訂 專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