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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陽市政協首次開展立法協商聚焦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13日,市政協首次召開立法協商會議,就《綿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草案)》開展立法協商。市政協主席張錦明出席會議并講話。
據了解,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修訂后,我市成為全省第一批擁有地方立法權的城市。為加強我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為廣大市民創造整潔、優美、文明、和諧的城市環境,市人大常委會將《綿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作為我市擁有地方立法權的第一部實體法規列入今年的立法計劃。市城管執法局受市政府委托完成了《綿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草案文本的起草、聽證工作。市政協也在前期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立法協商工作,與部分委員、專家及相關部門就立法協商工作相關事宜交換意見,起草了《綿陽市政協立法協商規則》、擬定了專家組成員,并組織相關成員開展立法協商調研等。
會上,市城管執法局作了《綿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草案)》起草說明。參會的市政協委員、專家、市民代表積極發言,圍繞《綿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草案)》新設的行政處罰、行政審批、行政強制以及保障和監督管理內容的必要性、可行性發表了意見和建議。
張錦明指出,立法協商是協商民主的重要內容,是人民政協直接參與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形式。市政協召開立法協商會議,以充分發揮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社會各界在立法過程中的參政議政作用,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對推動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促進立法的開放性和透明度,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等具有重要意義。
張錦明強調,《綿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制定具有必要性,這充分體現了我市進一步規范市民行為、共創便民環境,維護社會公平、共享城市資源,優化人際關系、共建和諧家園的價值取向和基本理念。市政協要通過立法協商,將社會各界的協商意見建議及時反饋給立法機關,作為地方立法的重要參考依據,有力助推我市立法工作。
市政協副主席李京平、市政協秘書長劉聯山出席會議。
編輯:薛鑫
關鍵詞:綿陽市政協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張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