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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非法帶管制器具進醫院
本報北京7月10日電 (記者白劍峰)國家衛計委等9部門日前決定,自2016年7月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1年的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國家衛計委、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4個部門聯合召開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視頻會議,部署落實9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會議強調,要劃清涉醫違法犯罪與醫療糾紛的界限,任何理由也不能成為尋釁滋事、侮辱醫務人員、擾亂醫療秩序甚至暴力傷醫的借口。
行動方案要求,嚴厲打擊、依法嚴懲各類傷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等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始終保持打擊的高壓態勢,堅決打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公安機關切實加大查處打擊力度。對醫療機構的報警求助要快速反應,特別是對正在實施傷害醫務人員行為的,必須采取果斷措施堅決制止,必要時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對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一經發現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對毆打醫務人員、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必須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不得拖延、降格處理。
編輯:趙彥
關鍵詞:嚴厲打擊 涉醫違法犯罪 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