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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深圳后排不系安全帶 最高罰款500元
深圳交警對車輛系安全帶情況進行檢查
羊城晚報訊 記者宋王群,通訊員劉明、黃祖豪攝影報道:6月27日起深圳交警首次開展“不系安全帶”專項整治,為期一周,對高快速干道、重點車輛的駕駛人和乘客(含后排)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開展執法,最高罰款500元,記2分。行動一周以來,交警通過高清電子警察、組織鐵騎隊員巡邏和路面執勤交警設點等多種方式開展執法查處,一周共處罰不系安全帶的人員2310人次,其中涉及后排不系安全帶的共94宗。
●正面例子
4日上午11時許,深圳寶安機場鶴州收費站口,交警正在巡查過往的車輛,一輛珠海大客車被交警引至路邊,交警上車檢查,發現乘客無一例外都系上了安全帶。司機陳師傅說:“我們哪有那么多錢給交警罰啊,現在都是乘客一上車,就立刻提醒他要系安全帶,開車前我們還檢查一遍,有人不系,我們都不開車。”
●反面典型
深圳交警介紹,7月1日下午4時47分,南坪快速東行方向,交警發現一大貨車司機鐘某相開車未系安全帶,就現場對其做出處罰200元,記2分處理。當時鐘某相一直在求情,稱自己開大貨車不容易,能不能不處罰。在被交警拒絕后,其大喊:“你扣我分,我就要丟工作了!”考慮到其行為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交警堅持對其嚴格執法。7月2日,交警在南坪快速西行巡邏執法中,又攔停一輛司機不系安全帶的大貨車,巧合的是,該司機正是前一天已被處罰的司機鐘某相。交警對他再次開單處罰,并再三進行教育。
●慘痛教訓
7月3日10時5分許,黃某駕駛小型轎車在深圳福田區農林路由南轉西進入豐田路路口時,車身右側與在該路口由北往南方向行駛由洪某駕駛的小型越野車車頭右側發生碰撞,當時黃某車上一名嬰兒在后排被姑姑抱著,發生事故碰撞后,沖擊的慣性直接導致嬰兒被拋出右邊車窗并受傷,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經深圳市交警局福田交警大隊現場勘查,了解到當時車輛后排坐了三個人,沒有安放兒童安全座椅,也沒有系安全帶。
交警表示,7月4日起,交警在繼續加強前排不系安全帶交通違法查處的同時,將依法對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帶依法開展處罰。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