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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少數基層干部濫作為致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被騙取
中新網6月23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四局局長宋寒松今日介紹,在檢察機關辦案中,確實發現了少數負有監管職責的基層干部,不作為、濫作為,致使國家的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被騙取,引發補貼錯位,使真正符合條件的貧困群眾沒有得到補貼。
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國檢察機關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情況。
在發布會上,有記者問:國家全面推開精準扶貧政策后,由于移民搬遷、農村危房改造國家補貼資金有限,導致部分村干部不作為或亂作為,從而引發了補貼錯位和扭曲,比如:補貼、搬遷的并非真正貧困戶,而是有能力支付補貼以外巨額建房費用的農戶。對此,檢察機關做何處理?
宋寒松介紹,在檢察機關辦案中,確實發現少數負有監管職責的基層干部,不作為、濫作為,致使國家的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被騙取,引發補貼錯位,使真正符合條件的貧困群眾沒有得到補貼。
宋寒松明確表示,針對這些這些問題,檢察機關依法嚴肅查處背后的職務犯罪行為,保障國家政策的有效落地。
宋寒松介紹,對負責項目審查核驗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如果因疏忽大意,沒有認真履行審查職責,造成危房改造資金遭受重大損失,要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責任。
對明知申報材料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卻故意違規行使職權或超越行使職權的,要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責任。將騙取的補貼資金據為己有的、要以貪污罪追究。
另外,他介紹,如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還收受了申請人的財物,并且達到立案標準的,要以受賄罪追究。
對于通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騙取農村危房國家補貼的犯罪分子,檢察機關根據案情不同,以貪污罪共犯、詐騙罪等罪名追究其刑事責任,并第一時間將贓款追回,挽回損失。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基層干部 危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