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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僑報:日本消除種族歧視不能靠“瘸腿法案”
中新網(wǎng)6月21日電 日本新華僑報網(wǎng)21日發(fā)表文章《日本消除種族歧視不能靠“瘸腿法案”》稱,與右翼團體剪不斷理還亂的聯(lián)系,讓安倍政府對“種族歧視”手下留情,而日本曾經(jīng)的慘痛歷史已經(jīng)數(shù)次證明,種族主義惡果“不好吃”。
文章摘編如下:
對于日本來說,“種族歧視”并不是一個陌生的詞,表現(xiàn)得生動而具體。日本民眾經(jīng)常會看到“在特會”等右翼團體在大街上拿著擴音器高喊“朝鮮人滾出日本”、“韓國女性就是賣春婦”、“把這群蟑螂全殺光”……
迫于壓力,日本政府5月24日通過了《推動消除針對本邦外出生者歧視言行相關法律》的“反歧視法案”。但是,由于缺乏處罰原則,這部“紙老虎”般的法案,執(zhí)行效果并不容樂觀。
明治維新后,日本“種族優(yōu)越論”思想爆棚,這也直接導致了日本對亞洲各國的侵略。雖然二戰(zhàn)后日本經(jīng)歷了美國的民主改造,但種族主義的根源并沒有完全消除。特別是近年來,日本快速 “向右轉”的社會氛圍,更加為種族歧視泛濫提供了溫床。
3月30日,日本法務省公布了《首次仇恨言論現(xiàn)狀的調查報告》。自2012年到2015年9月,日本共發(fā)生1152起“種族歧視和民眾仇恨”事件。日本的種族歧視問題已經(jīng)到了十分嚴重的地步。
事實上,日本在上世紀90年代就已加入聯(lián)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但日本國內卻遲遲沒有對此立法。在聯(lián)合國多次敦促下,在日本200多個地方議會的建議下,直到今年5月24日,日本國會才在自民黨、公明黨與在野黨的妥協(xié)下通過了上述“反歧視法案”。作為執(zhí)政黨妥協(xié)的產物,該法內容大大縮水,并沒有《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第4條第1款和第2款“締約國應宣告種族歧視活動為非法,并依法懲處”的規(guī)定。沒有處罰原則的后果便是“種族歧視違法,但你不能處罰我”。
種種跡象表明,安倍在反對種族歧視問題上并不積極。而原因也顯而易見。民主黨執(zhí)政期間,自民黨為了奪回政權,加強了與右翼團體的聯(lián)系。可以說,安倍的“二進宮”與右翼團體的支持密不可分。右翼團體大多是“民族優(yōu)越論”“種族歧視論”持有者,安倍自然不想通過反歧視立法得罪這群“轎夫”。
除了選舉上的考慮,安倍還希望借助右翼團體的力量修改憲法。眾所周知,日本右翼雖然有各種派別,但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修改和平憲法”。這與自民黨“廢除憲法第九條”的初衷不謀而合。安倍想在任內修憲,需要右翼團體的強力支持。
另外,安倍政府能與右翼團體不謀而合,也出自其相近的歷史認識。可以說,“不道歉”是安倍與右翼團體思想上的一致點。
以上原因導致安倍政府消極應對種族歧視問題。而反種族歧視法案通過僅僅不到兩周,就大囧了一次。6月5日,“在特會”在川崎上演了一場“歧視在日朝鮮人、韓國人游行”,并與當?shù)亍胺雌缫晥F體”發(fā)生沖突。神奈川縣出動600多名警力,事情才算平息。
與右翼團體剪不斷理還亂的聯(lián)系,讓安倍政府對“種族歧視”手下留情,而日本曾經(jīng)的慘痛歷史已經(jīng)數(shù)次證明,種族主義惡果“不好吃”。(作者:蔣豐)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日本 種族歧視 安倍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