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過激討薪被判刑,惡意欠薪該當何罪?
陜西省嵐皋縣陳守延等180余名農民工在河北省青龍縣江成礦業公司從事礦產勞務開采,因常年討要薪資無果,承包人陳守延及部分工人在向青龍縣人民政府表達訴求時被刑事拘留并被判刑。嵐皋縣政府在接到當地農民工的聯名書后,組成工作組,趕赴青龍縣了解情況協調溝通,被擋在了青龍縣委縣政府的門外。(6月15日《法制晚報》)
毋庸諱言,農民工在政府門口聚集表達討薪訴求的行為并不理性。從法律的角度講,當地警方對其采取法律措施并沒有錯。但是,農民工多年討薪無果,當地相關部門又裝聾作啞,不理會農民工的討薪訴求。農民工除了采取聚集這類吸引眼球的方式討薪以外,還剩下多少選擇?農民工圍堵政府大門討薪的行為盡管違法,但是是否觸犯刑法,需要認真考量,慎重對待;不能草率為之,更不能搞打擊報復。
尤其令人驚訝的是,接到農民工投訴,其家鄉所在地縣委縣政府工作組攜帶公函,根本進不了青龍縣政府的門。就連嵐皋縣司法局帶去的農民工證人也被青龍縣警方刑拘。當地相關部門如此為欠薪者保駕護航,對討薪者痛下狠手,到底是地方保護主義作祟,還是某些人和欠薪企業有利益關聯,抑或兩者兼而有之。我們不得而知。由于兩地跨越兩個省份,這不僅需要青龍縣相關部門自證清白,主動作為;更需要上級有關部門乃至中央部門介入調查,查清事實真相并嚴肅處理。該問責的問責,該查處的查處,絲毫不能含糊。在過激討薪者中,我們不排除有人懷著不正當的目的,劫持公眾,擾亂公共秩序,借機給政府施壓。但事實上,采用聚集、跳樓、堵路等極端方式討薪,多數是勞動者在萬般無奈下才想出的對策,并非他們故意跟政府過不去。公共秩序很重要,政府臉面很重要,但是,對被欠薪的農民工來講,工資權利也很重要。惡意欠薪已經入罪,青龍警方只刑拘過激討薪者,而不處罰惡意欠薪者,法律尊嚴何在?勞動者的合法權利何處安放?
放眼望去,農民工討薪難并非個別現象。從媒體報道來看,由于法律法規沒有受到普遍尊重,農民工與企業之間權利地位不對稱,農民工缺乏話語權。農民工辛辛苦苦一年半載甚至更長時間,結果兩手空空。面對生活的壓力、老板的霸道,再加上相關部門不作為,農民工除了采用過激方式表達權利訴求,吸引公眾眼球與政府的注意力以外,沒有多少辦法可想。
如果勞動者維權渠道暢通,維權成本低廉,工資真正做到按月正常發放,執法部門樂于為他們撐腰,他們又何必冒著被治罪的風險,圍堵政府或者用其他過激方式討薪呢?其實,農民工等勞動者過激討薪多是迫不得已而為之。農民工圍堵政府或者策劃其他討薪秀,實際上說明他們對政府存在許多權利渴望,而政府給他們提供的訴求表達渠道不暢通,他們才會想著圍堵政府表達討薪訴求,吸引社會與政府注意,為他們主持公道。這實際上在提醒政府加強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平常積極化解矛盾。如果矛盾積壓、發酵,政府暴力滅火,很可能是火上澆油。
因此,在應對過激討薪的問題上,除了提醒勞動者理性討薪、合法維權以外,職能部門應該有所作為,化解勞動者策劃過激討薪事件的動機。如果職能部門提供了便捷的訴求平臺,日常工作到位,用人單位利潤血管里流淌道德血液,不用使出判刑狠招,過激事件也會逐漸減少。反之,如果弱勢群體訴求渠道不暢通、不便捷,即使用判刑暫時威懾住了討薪者,也不是和諧勞資關系的應有之義。
一言以蔽之,政府不能只看到農民工過激討薪影響公共秩序和政府臉面,而應該把應對討薪事件的重點轉移到防范、治理欠薪上來。如果政府建立了保護勞動者權利的長效機制,勞動者聚集討薪之類的過激事件自會減少。反之,如果某些地方、某些部門權力倫理繼續錯位,官員眼里根本沒有勞動者,職能部門不作為的話,不僅欠薪者肆無忌憚,勞動者的尊嚴底線還會繼續后退。(胡 藝)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陜西省嵐皋縣 討薪 過激討薪 判刑 惡意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