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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明月:“四導”齊發力 做好宗教培訓工作
最近,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強調,做好黨的宗教工作,把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好,關鍵是要在“導”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準,做到“導”之有方、“導”之有力、“導”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動權。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精神,宗教培訓工作必須要首先瞄準“導”字發力,全力助推宗教工作的領導、指導、引導、疏導“四導”共提升,形成“四導”齊發力、聚合力、生活力的新局面。
一、 著力抓好黨政領導干部宗教工作的培訓,強化對宗教工作的組織領導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宗教工作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關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關系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關系社會和諧、民族團結,關系國家安全和祖國統一。我們必須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習總書記的這一論斷上來,把宗教工作擺到關系全局、關系全黨、關系全社會的特殊重要位置,擺到各級黨委、政府工作中的頭等大事位置,并由此視角來認識、謀劃、組織、實施我們的宗教培訓工作。這要求我們以更高標準和更大力度,加強對黨政領導干部的宗教培訓工作,特別要突破以往只培訓地方黨政分管宗教工作領導的舊框框,要把地方黨政主要領導納入到培訓中來。特別對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要把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全員納入、全員培訓,以此為突破口,全力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對宗教工作的組織領導力、統籌謀劃力和貫徹執行力的全面提升。
二、 著力抓好對各級宗教工作部門干部的培訓,強化對宗教工作的業務指導
各級宗教工作部門作為依法管理宗教事務,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宗教工作路線方針政策,組織開展宗教管理工作的重要職能部門,在宗教工作全局中承擔著重要職責,擔負著繁重艱巨的任務。各級宗教工作部門的干部素質和工作水平,直接關系著國家相關宗教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關系著黨和政府宗教政策的制定和落實,關系各項宗教工作任務的組織開展、協調推進和實施成效。在宗教培訓教育整體工作中,對各級宗教工作部門干部,必須優先進行培訓教育,確保做到早學一步,深學一層,持續不斷,常抓不懈。當前,要把學習貫徹全國宗教工作會議精神作為各級宗教工作部門的重大政治任務,把全體干部職工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要抓緊制定貫徹落實舉措,強化業務指導,確保中央做出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要抓好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的研究和破解,自覺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精神指導工作實踐。
三、 著力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宗教團體干部培訓,強化對宗教界人士的綜合引導
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如各級重點寺廟負責人和全國性或區域性有影響的宗教團體骨干人員,都是在全國或區域內有影響力的人士,他們的政治傾向、宗教造詣、個人素質修養對廣大宗教信眾具有不可替代的影響力。因此,必須重點加強對他們的培訓教育和綜合引導。要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在結合我國宗教發展變化和宗教工作實際中,不斷豐富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實現對他們的理論引導。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用團結進步、和平寬容等觀念引導廣大信教群眾,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義、禮儀制度的同時,深入挖掘教義教規中有利于社會和諧、時代進步、健康文明的內容,對教規教義作出符合當代中國發展進步要求、符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闡釋,實現對他們的價值引導、文化引導和情感引導。
四、 抓好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培訓,強化對宗教工作的法治疏導
在宗教培訓工作中,對不同界別、不同層次培訓對象,都要突出法治教育和法治培訓,切實增強法治意識,樹立法治思維,做到宗教事務以法管理,宗教活動依法開展,宗教秩序依法規范,信教和不信教群眾的權益都要依法保障。必須旗幟鮮明地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堅定不移地堅持黨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強化黨的執政基礎。堅定不移地堅持政教分離,堅持宗教不得干預行政、司法、教育等國家職能實施,堅持政府依法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管理。堅定不移地用法律調節涉及宗教的各種社會關系,公開、平等地保護廣大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培訓,講清法律底線,講明法律紅線,嚴厲防范和打擊宗教極端勢力和恐怖主義勢力滲透和蠱惑,牢固樹立國法大于教規的觀念,形成“堵疏結合”。在法治疏導力,引導整體宗教工作走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化軌道。
(作者單位:國家宗教事務局培訓中心)
編輯:秦云
關鍵詞:尤明月 宗教工作 四導 宗教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