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豐城5月27日電 近日,江西省豐城市政協常委會審議通過了2016年“提案辦理協商年”活動實施辦法,提出了“1+2+3”新模式:1個目標即實現提案辦理由“答復型”向“協商落實型”轉變;2個百分百即提案辦復率達到100%、提案辦理滿意率達到100%;3次見面協商即辦前見面協商、辦中見面協商、辦后征詢意見協商。(鄢瑞琴)
編輯:薛鑫
關鍵詞:江西豐城市政協 提案辦理 提案辦理協商年
copyright © 2004-2014 m.mkcnf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信息和各種專題專欄資料,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主辦單位: 人民政協報社 京ICP備09078172號 國新網許可證:101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