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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再出重拳打擊非法銷售境外保險
證券時報記者 陳冬生
繼4月份發布“關于內地居民赴港購買保險的風險提示”之后,保監會再出重拳,日前下發《關于加強對非法銷售境外保險產品行為監管工作的通知》。
重拳打擊地下保單
隨著境內居民對外交流日益頻繁,境外購買保險的數量快速增加。部分境外保險機構為爭搶境內客戶,變相違規在境內銷售保險產品的情況有所抬頭。
上述《通知》要求,各保監局在嚴厲打擊以境內簽單、境內承保方式非法銷售境外保險產品的同時,應高度關注通過“境內介紹、境外簽單、境外承保”方式變相到境內非法銷售保險產品的情況。針對上述違法情形,保監會表示將“依法從重從嚴處罰”。
《通知》表示,對于保險營銷員、保險中介機構或保險公司存在組織或協助非法銷售境外保險產品行為的,應依法采取納入保險從業人員黑名單,給予行政處罰等方式,追究中介機構、保險公司主要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此外,保監會此次還明確了參與地下保單銷售的境外保險機構同樣會受罰。
《通知》稱,各保監局應將查處機構或個人非法銷售境外保險產品,以及其收取境外保險機構報酬和利益往來的情況及時上報保監會。保監會匯總相關信息后,將對境外保險機構構成事實上委托境內機構或個人非法在境內銷售保險產品的行為和事實進行認定,并通過相關渠道對境外保險機構依法進行處理。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通知》規定了銷售境外保險產品的兩條紅線:一是不能在境內簽單;二是不能在境內舉行產品說明會并有利益輸送的情況。
地下保單危害大
內地居民赴港買保險近幾年比較火熱。香港保險業監理處數據顯示,2015年香港保險個人業務的新造保單保費為1309億港元,內地投保人的新造保單保費達316億港元,占比24.15%。
如此巨大的市場,滋生了“灰色地帶”。一些沒有資格銷售香港保單的內地公司或個人通過與持牌的香港保險經紀公司或代理人合作,內地公司負責推介客戶并提供咨詢服務,而最后負責與客戶在香港保險公司內簽訂保單的則是香港持牌的保險經紀公司或代理人。甚至一些“地下保單”在內地投保,或在內地填寫投保書、繳納保費,再由推銷人員將投保單、保費帶到香港的保險公司簽發。
此次保監會發文整治亂象,正是因為香港保險“地下保單”不斷躥升。
深圳地區一位保險中介機構工作人員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他知道的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產品后的糾紛案例就有好幾起,例如有代理對投保人進行銷售誤導,謊稱香港的某投連險產品回報率能達到10%,但最后無法兌現,出現了投保人投訴的情況。證券時報記者了解到此類回報率糾紛并非個案。
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非法的地下保單危害主要有:擾亂境內保險市場競爭;干擾國家外匯管理秩序;誤導消費者,維權成本高;存在非法向境外轉移和藏匿財產等違法犯罪問題。投資者投保前要認清非法地下保單的危害,選擇正規、合法的購買途徑。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保監會 非法銷售境外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