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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12家違規金融機構進行摘牌
山東平原縣采納政協建議營造優良營商環境
人民政協網平原4月19日電 近日,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執法局、金融辦等多家單位聯合行動,開展現場整治活動,對12家違規經營金融業務的機構和平臺進行摘牌停業規范。
近年來,平原縣民營經濟日益壯大,中小企業資金需求越來越大,各種形式的民間融資也應運而生。圍繞建設優良營商環境,平原縣政協于去年12月初起,利用2個月時間深入調研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并針對企業“融資難”這一共性問題,向縣委、縣政府提交了《關于打擊非法集資規范金融秩序的建議》的調研報告。
調研報告建議相關部門認真落實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政策,創新金融部門信貸支持工具、改進財政支持方式、有效激活民間資本。同時,高度重視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吸取各地非法集資教訓,重拳打擊非法集資,加強監管,強力整頓金融秩序。
3月9日,縣委書記馬善軍對報告作出批示,“平原縣政協的建議有情況、有分析,請縣政府認真研究,迅速制定整治預案。縣、鄉和相關部門做好非法金融活動的監測預警、案件查處、清償兌付和維穩善后等工作,防止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發生和蔓延。”
隨后,縣政府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集資規范金融秩序專項行動,按照“自查從輕、被查從重、依法規范、嚴厲打擊”原則,采取查賬、座談等方式,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進行規范整頓,引導其健康發展。(郭平波)
編輯:薛鑫
關鍵詞:山東平原縣 政協建議 優良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