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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協商貫穿于提案工作全過程
山東臨清市政協創新提案辦理機制提高辦理質量
臨清市政協創新提案辦理方式方法,將協商貫穿于提案工作全過程,先協商后交辦、先協商后辦理、先協商后答復、先協商后落實,提案辦理質量明顯提高。
加大提案立案和交辦協商力度,提高交辦準確率。在提案審查立案前,由臨清市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與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充分討論協商、形成初步方案后,再分組深入到提案承辦單位同主要負責同志及相關業務科室人員進行深入交流協商,在此基礎上形成最終方案,大大提高了立案質量和交辦的準確性。
強化提案辦理協商機制。臨清市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充分發揮協商的橋梁紐帶作用,積極搭建平臺,通過組織開展協商會、通報會等活動召集承辦單位與提案者進行面對面溝通協商,通過協商,拓寬了委員們的知情渠道,增進了提、辦雙方的相互了解,提高了提案的落實率和委員的滿意率,實現了提案辦理實效的最大化。
積極探索提案督辦協商機制。臨清市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在了解承辦單位辦理情況和委員滿意度情況的基礎上,對收集到的情況進行綜合匯總,遴選出需要督辦的提案進行現場督辦。市政協積極嘗試將提案督辦工作由以往單純督導提案辦結向深入調研、協商轉變,將督辦作為調研和協商的良機,在了解辦理進度的基礎上發現新情況、提出新問題、研究新對策,助推部門工作取得新突破。
編輯:薛鑫
關鍵詞:山東臨清市政協 創新提案辦理機制 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