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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民對公開的庭審活動可以自由旁聽
中新網4月14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主任胡仕浩今日介紹,修訂后的《法庭規則》規定公民對公開的庭審活動,可以自由旁聽;只有在旁聽席位不能滿足需要時,人民法院才可以根據申請的先后順序或者通過抽簽、搖號等方式發放旁聽證。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開新聞會,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相關內容及回答記者提問。
胡仕浩介紹,修訂后的《法庭規則》,通過完善現場旁聽和增加遠程旁聽的規定,進一步加大了庭審公開的力度,最大程度地方便公眾旁聽。
——一是規定公民對公開的庭審活動,可以自由旁聽。
——二是規定只有在旁聽席位不能滿足需要時,人民法院才可以根據申請的先后順序或者通過抽簽、搖號等方式發放旁聽證。
——三是當事人的近親屬或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的旁聽優先安排。
——四是公布各法庭的編號、位置以及席位數量等信息,既方便引導旁聽,又有利于接受監督,防止限制旁聽。
胡仕浩表示,從客觀上來講,再大的法庭,旁聽席位也是有限的;在一些具體案件中,滿足不了公眾旁聽的實際需要。
胡仕浩介紹,為此,《法庭規則》要求人民法院依托現代信息技術,為公眾遠程旁聽提供便利:
一是規定依法公開進行的庭審活動,人民法院可以通過電視、互聯網或其他公共媒體進行圖文、音頻、視頻直播或錄播。比如:公眾關注度較高、社會影響較大或法治宣傳教育意義較強的案件。
二是規定經人民法院許可,媒體記者可以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錄像、拍照或使用移動通信工具等傳播庭審活動,讓更多的人通過更為便捷的方式旁聽庭審活動。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公開庭審 自由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