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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低保對象就醫 最高或報銷10萬元
目前,由市民政局起草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正在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 低保對象和低保臨界對象住院醫療救助年度報銷,最高限額為10萬元。
根據征求意見稿,從7月1日起,低保臨界對象納入資助范圍,全額資助低保臨界對象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而在此前,只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可獲得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和低保臨界對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按不低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給予資助。其中,資助低保臨界對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從原資金渠道和市、區醫療救助資金支出。
另外從7月1日起,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和低保臨界對象因患“職工、居民醫保門診特定病種”疾病到市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經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后,剩余個人需要支付的門診醫療費用按80%的救助比例予以報銷,年度報銷最高限額為10000元。
此外,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和低保臨界對象到市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時,住院起付線納入救助項目,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免收住院押金。7月1日起,全市低保對象和低保臨界對象在市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醫療救助比例不低于90%,在市外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醫療救助比例不低于60%。低保對象和低保臨界對象住院醫療救助年度報銷最高限額為10萬元,有條件的區可適當提高年度報銷最高限額。特困供養人員住院的醫療救助比例為100%。(記者溫利)
編輯:趙彥
關鍵詞:廣州低保對象就醫 最高或報銷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