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沸點 沸點
張藝謀討《三槍》1500萬分成 二審拿246萬
導讀:判決結果出現“大逆轉”,三中院判決撤銷一審判決,判新畫面影業公司(簡稱新畫面公司)付張藝謀影片《三槍》分成款246萬余元。
張藝謀討要《三槍拍案驚奇》1500萬片酬案今天上午在北京三中院二審落槌
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張藝謀討要《三槍拍案驚奇》(以下簡稱《三槍》)1500萬片酬案今天上午在北京三中院二審落槌。判決結果出現“大逆轉”,三中院判決撤銷一審判決,判新畫面影業公司(簡稱新畫面公司)付張藝謀影片《三槍》分成款246萬余元。
一審中,張藝謀訴稱,2009年6月,他與新畫面公司、安樂公司共同簽訂了《協定備忘錄》,約定作為《三槍拍案驚奇》的導演,影片在中國大陸的全部發行收入減去新畫面公司支出的宣傳發行費后三方平均分配,其中,張藝謀應分得至少1500萬分成款,但一直未拿到分成款。新畫面公司否認拖欠張藝謀款項,稱已分13次向其妻子支付1253余萬元。而張藝謀說,這是其他影片的片酬。
去年9月15日,朝陽法院法院一審判決:新畫面公司給付張藝謀1500萬影片《三槍》的分成款。新畫面影業不服上訴。
今日,該案在三中院二審開庭。雙方繼續糾纏這1200多萬是其他片酬還是《三槍》分成款的問題。新畫面公司表示,這些錢并不包括張藝謀導演的《英雄》等影片的酬金。從時間看,《三槍》2009年12月上映,2010年初結算票房收入,分成時間在2010年,時間吻合,錢數與支付給安樂公司的分成款一致,且《英雄》等的勞務報酬都給過了。
經過近3個小時庭審,三中院撤銷了一審宣判,判決新畫面公司給付張藝謀《三槍》分成款236.36萬元,駁回張藝謀其他訴訟請求。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張藝謀 《三槍》 影片的片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