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為醫療糾紛引發的社會矛盾日益突出,這類事件社會影響面廣,關注度高,影響社會的穩定。醫療爭議訴訟專業技術性強,程序復雜,現行民事法律程序往往難以勝任。
建議
國家立法機關應盡快制定《醫療爭議仲裁法》,明確醫療糾紛應當先由醫療仲裁機構進行專業仲裁;依法設立醫療糾紛仲裁委員會等獨立的第三方裁決機構;制定醫療仲裁裁決程序,明確引入醫療仲裁調解機制;醫療仲裁委員會的經費應有全面保障。(韓飛)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農工黨 山西省 醫療爭議仲裁法
copyright © 2004-2014 m.mkcnf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信息和各種專題專欄資料,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主辦單位: 人民政協報社 京ICP備09078172號 國新網許可證:101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