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參考 參考
城市出租車管理辦法廢止 網約車是否迎來新機遇?
圖為3月21日,出租車駛過北京一家飯店外的排隊等候區。新華社記者 武 巍攝
3月2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發布《住房城鄉建設部 公安部關于廢止<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的決定》。據了解,剛被廢止的《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1997年12月頒布,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18個年頭。
分析人士認為,廢止過時的舊規定,可能是為出租車改革鋪路,讓出租車司機頭疼的“份子錢”、出租車經營權的地域限制等有望出現調整,而民間呼聲很高的互聯網約租車(專車、快車等)或將迎來合法落地和統一的行業規范。
舊辦法已不合時宜
“這《辦法》被業界稱之為‘僵尸辦法’。自出租車管理職能從建設部轉到交通部后,交通部于2015年1月1日施行了《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來替代管理辦法。”談及這部《辦法》被廢止的原因,長期關注出租車改革的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王軍這樣表示。
事實上,原先的《辦法》也因為許多條款不適宜當下需求而備受爭議。比如關于“城市的出租汽車經營權可以實行有償出讓和轉讓”,以及老百姓俗稱的“份子錢”,這些都為出租車司機所詬病。
“對于我們出租車司機來說,一個月的份子錢就要交4000多元,再除去開支就剩的不多了。但專車不一樣,只要給簽約公司一定的管理費就行,這比我們劃算多了。”在北京開出租車的王師傅告訴記者。
為網約車“量體裁衣”
“網約車作為新生事物,給乘客帶來良好體驗,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歡迎。要給這種服務方式一個合法的出路,讓其能夠更好地適應社會公眾的需求,更好地適應“互聯網+”發展的需要。”在2016年兩會的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表示,我國不會對網約車“一禁了之”,將“量體裁衣”設計新的管理制度,依法合規鼓勵新業態規范發展。
“希望不要沿用過去管理傳統出租車行業的辦法來管理專車。由于城市交通的復雜性,各地情況千差萬別,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鼓勵和允許各地結合實際,在車輛性質、平臺、人員和車輛管理等方面,因地制宜,發揮先行先試的靈活性,做差別化探索和各種有益嘗試。”對于網約車的發展,滴滴出行官方作出這樣的回應。
而在此之前,關于網絡專車是否合法的問題飽受爭議。比如去年1月,繼沈陽、南京、上海等多地叫停專車業務后,北京也開始認定“專車”服務屬于非法運營。此后一段時間內,全國又出現優步廣州、成都等地分公司被查,滴滴專車被約談,多地出租車司機抗議專車等等。
在發展中“趨利避害”
那么,網約車應該如何規范發展?
記者從交通運輸部了解到,當下交通部正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研究論證,推動深化出租車改革指導意見和網約車管理暫行辦法兩個文件盡快出臺。
“一方面,要強化推出‘專車’產品企業向主管部門的信息提供義務,不僅是車型、駕駛員信息、價格標準等要公開,同時也應包括約車人對‘專車’服務的投訴信息等;另一方面,主管部門在掌握企業上述信息的情況下,在依法保護企業商業秘密與乘客個人隱私信息的同時,通過主動的信息公開機制,將企業未能履行相關準入標準、平臺監管職責的事實,公之于眾,讓社會選擇‘專車’產品,進而實現互聯網時代‘專車’產品的信息規制轉型。”談及如何讓網約車規范發展,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顧大松這樣說道。記者 柴逸扉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出租車管理辦法廢止 網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