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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萬掛科補考費,誰定的?
據報道,河南某工學院多名學生在畢業時課程補考未過,校方要求重修按一個學年繳費,也就是1.6萬。該校教學辦的老師表示是學校教務處決定的,他只負責傳達。而教務處相關負責人則表示是省里規定的。省發改委負責人表示沒有收到該校延期畢業學生如何收費問題的報告。
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曾發表《關于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中明確規定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國家規定項目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其中就包括“補考費”“重修費”。而涉事高校不僅僅是重修收費高昂問題,更違反了相關規定向學生收取補考費。
而今,對這筆昂貴的掛科補考費,校方和省發改委說辭有別。此事到底是校方自身亂收費問題,還是有上級部門默許縱容,不好說,也急需查清。但可以肯定,在這問題上,執行部門謹慎執行,教務處嚴遵規章,上級權力機關嚴防監管,少了一樣都不行。
□房芯羽(學生)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1.6萬掛科補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