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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盟中央提案建議加強對強制醫療執行的法律監督
在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上,臺盟中央向大會提交提案,建議加強對強制醫療執行的法律監督。
提案指出,修訂后的刑事訴訟法對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患者的強制醫療作出了明確規定,并賦予檢察機關對強制醫療執行的監督權,但由于法律規定得比較原則和籠統,司法實踐中存在對強制醫療法律監督缺位等問題,具體表現有:現行法律規定存在制度缺陷,強制醫療法律監督缺乏有效銜接,檢察機關目前從事強制醫療執行法律監督的工作人員缺乏專業的醫學知識。
“加強對強制醫療執行的法律監督,既是健全完善強制醫療工作機制的需要,更是維護社會安定和社會秩序的需要?!睘榇?提案建議從三方面加強強制醫療執行法律監督:
一是進一步細化相關法律規定,對強制醫療的收治程序、治療期限、評估標準和出院審批程序等內容進行細化、補充和完善,并進一步細化強制醫療法律監督的相關規定,同時賦予檢察機關監督手段必要的司法強制力。建立健全派駐強制醫療機構的檢察室,促進檢察機關以專業隊伍和專門力量從事強制醫療執行法律監督工作。
二是健全溝通協作機制。提案指出,強制醫療工作涉及公安、檢察、法院及強制醫療機構等多個主體,還涉及檢察機關內部不同部門。建議由各地政法委牽頭,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建立健全銜接溝通機制和信息聯網機制,促進公安、檢察、法院及強制醫療機構之間的協作配合,為強制醫療執行法律監督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三是著力提升法律監督水平。進一步充實檢察機關力量,積極引進醫學專業特別是精神衛生領域方面的專門人才,從而推動強制醫療執行法律監督工作的深入開展。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臺盟中央 提案 強制醫療執行 法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