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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清”共融,讓政商關系充滿活力
“清”是原則底線,相離而“清”才能各歸其位。領導干部和民營企業家相離而清是政府和市場兩手合力發揮作用的保障。對領導干部而言,所謂“清”,就是同民營企業家的關系要清白、純潔,不能有貪心私心,不能以權謀私,不能搞權錢交易。對民營企業家而言,所謂“清”,就是要潔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政商關系不是市場經濟下的等價交換,更不是隱于暗中的過從甚密,無規矩不成方圓,政府官員和民營企業家之間的交往要恪守“清”這一原則底線,絕不能越雷池一步。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官商交往要有道,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劃出涇渭分明的界限,才能明確領導干部和民營企業家各自的位置在哪里,各歸其位對兩者來說都是保護。我們說政府和市場要兩手合力,但不是兩手合二為一手、混為一談、糾纏不清,陽光下的交往、曬出來的互動才有利于領導干部和民營企業家在既有領域發揮各自的最大功效,促成兩手真正合力,雙方各得其所。
“親”是目的,但不能掙脫“清”的規范;“清”是原則,為“親”劃清界限。只有“親”“清”共融,政商關系才能健康而充滿活力,可以說,新型政商關系的構建是新形勢下充分發揮政府和市場兩手合力的又一重要助力。
編輯:秦云
關鍵詞:親 清 政商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