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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同居女友生子后離家出走 男子撫養7年知非親生
同居女友小夏生下兒子3個月后突然離家出走,南寧市的黃某又當爹又當媽。兒子7歲了,黃某卻發現越長越不像自己,他只好去做親子鑒定,最后發現兒子真不是他親生的。氣憤的黃某將小夏告上邕寧區人民法院,索要這7年的撫養費。3月4日,記者從該法院獲悉,小夏自知理虧,已同意支付黃某6萬多元撫養費,孩子交回給小夏撫養。
黃某今年45歲,2008年3月經朋友介紹,認識了比他小20歲的小夏。雖然年齡差距比較大,但兩人很快走到了一起。不久,小夏說自己懷孕了,便搬到黃某家,開始了同居生活。當年11月,小夏生下一個男孩,起名小小。
仔細算起來,小小出生的日子似乎不太對,但黃某并未放在心上。誰知到了2009年2月,小夏突然離開了黃某,從此再未回來過,也沒有來看過小小一眼。此后,小小一直由黃某和其母親撫養。隨著小小一天天長大,越來越不像黃某,黃某心里犯起了嘀咕。后來,一位醫生朋友告訴黃某,他是O型血,小夏是B型血,他們結合不可能生出AB血型的小小。
2015年12月23日,黃某花了4000元,委托廣西一家司法鑒定中心專門做了親子鑒定。結果對他無疑是晴天霹靂,鑒定意見為:依據DNA分析結果,不支持黃某與小小之間存在親生血緣關系。
今年年初,黃某將小夏和小小一起告上邕寧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定,他與小小之間不存在親生血緣關系,小小從2016年3月起由小夏攜帶撫養,撫養費由小夏負擔。同時,小夏應賠償他撫養小小這7年的撫養費6萬多元,并支付4000元鑒定費。
因為沒有小夏的聯系方式,法院只能根據黃某提供的小夏身份證地址,郵寄送達起訴狀、開庭傳票等應訴材料。小夏收到材料后,主動聯系主辦法官,表示對黃某提交的鑒定結論無異議,請求法院組織調解結案。日前,經法院主持調解,黃某和小夏達成了調解協議,從即日起,小小由小夏攜帶撫養并負擔撫養費,同時賠償黃某相應的費用。 當代生活報
編輯:王瀝慷